鲁建标字〔2019〕3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满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020年1月1日前已进行招投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规定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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