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福建省工程建设需要,推动“四新”技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工程26项补充定额,现予发布。该补充定额与《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配套使用,同时取消定额编号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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