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及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17号)的要求,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以下简称“本材料价格”),现予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所在地未发布相关材料综合价格信息的,可参照本材料价格。
二、本材料价格包括不含增值税材料综合价格及含增值税材料综合价格,价格中已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和运输损耗费。
三、本材料价格的增值税按“一票制”考虑,即按照货物运输混合销售的货物增值税率。
四、本材料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整补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工料机信息网站发布。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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