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我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标字〔2020〕15号)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晋建标字〔2020〕20号)发布以来,对加强建筑业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省疫情防控响应等级、防控分区和分级的动态调整,以及防疫物资供需矛盾的缓解,从2020年3月10日三级响应起,将“疫情防控专项费用”的计取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天15元,不再按照疫情防控高、中、低风险区计取。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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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天15元费用,还再记取税金吗?
@造价人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