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科技手段,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养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对符合的项目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现对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完成招标的且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的建设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予以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9年9月6日前已完成招标或签订合同且处于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工程结算时队符合杭州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平台运行要求的施工现场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予以补贴。
二、补贴计算原则
符合补贴范围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装的扬尘在线监测设施按照以下原则计取补贴:
1.按照已安装的设施套数计算补贴费用,每套补贴1500元/月,计算公式为:每套每月补贴标准×设施设计安装使用时间,每套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该设备购置原值的95%。
2.对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使用超过一年以上的工程,按照设施套数每套再给予设施运维费补贴800元/月,设施运维费补贴自本项目的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使用的第2年开始计取。设施运维费补贴计算公式为:
每套每月运维费补贴标准×(本项目设施实际安装使用时间-12个月)。
设施实际安装使用时间是指按照文件要求完成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使用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期间的合同工期,不包括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的工期。
三、工作要求
1.补贴范围内的扬尘在线监测设施不论以自购或租赁形式安装,均按上述原则计算补贴。不符合杭州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平台运行要求的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不予补贴。
2.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平台运行情况及设施实际安装使用时间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负责核实签证,并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设施正常使用证明材料。
3.扬尘在线监测设施补贴费用经建设、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纳入工程结算。
4.《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文件实施之日起,新实施报建且处于安装检测设施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均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运行费用列入投标报价的企业管理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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