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规定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湛建管〔2019〕41号)和我市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要求,对在2020年2月1日起至5月31日期间工程施工的工作量,定额工日动态人工单价、人工费系数调整如下:
一、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及相应配套的其它定额)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的单价统一按100.00元/工日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计价的工程,动态人工费系数按0.99计算。
三、此时期编制预算,需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相应施工进度对应时期的人工单价、系数。
其它时期施工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人工费系数按2020年3月3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人工费系数的通知》(湛建造函〔2020〕7号)的规定计算。
四、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反映。
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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