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疫情防控和保障生产的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人工费管理规定,我局针对春节期间人工费变化等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切实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施工工作量在2021年2月(2月1日起至2月28日)的定额工日动态人工单价、人工费系数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及相应配套的其他定额)计价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的单价统一按100.00元/工日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计价的工程,动态人工费系数按0.99计算。
三、发承包人已就春节期间坚守项目作业给予奖励、补偿的,其费用不足以上标准费用时,应补差额;超过标准的,从其约定。
此时期编制预算,需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相应实际施工进度对应时期的人工单价、系数计列预算。
四、已经发承包人双方确认结算的工程,一律不作调整。
其他时期施工的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人工费系数按2020年3月3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人工费系数的通知》(湛建造函[2020]7号)的规定等相应计算。
五、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反映。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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