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要求,我委制定了《上海市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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