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工程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补充定额(详附件),现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定额与《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配套使用。
二、本定额自发布之日起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行。
附件:《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补充定额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站所有文章均为造价智库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来自https://www.bigdatacost.com/202201/11397.html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