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采暖、生活给排水系统中的变频给水设备、稳压给水设备、无负压给水设备、气压罐、太阳能集热装置、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除砂器、水处理器、水箱自洁器、水质净化器、紫外线杀菌设备、热水器、开水炉、消毒器、消毒锅、直饮水设备、水箱制作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包括设备本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管道、附件、部件的安装和单机试运转、水压试验、通水调试等内容。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与设备外接的第一片法兰或第一个连接口以外的安装工程量,应另行计算。设备安装定额包括与本体配套的压力表、温度计等附件的安装,如实际未随设备配套供应附件时,其材料费另行计入。
三、给水设备、地源热泵机组均按整体组成安装编制。
四、本章动力机械设备单机试运转所用的水、电耗用量应另行计算;静置设备水压试验、通水调试所用消耗量己列入相应定额中。
五、水箱安装适用于玻璃钢、不锈钢、钢板等各种材质,不分圆形、方形,均按箱体容积执行相应定额子目。水箱安装按成品水箱编制,如现场制作、安装水箱,水箱主材不得重复计算。水箱消毒冲洗及注水试验用水按设计图示容积或施工方案计入。组装水箱的连接材料是按随水箱配套供应考虑的。
六、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未包括减震装置、机械设备的拆装检查、基础灌浆、地脚螺栓的埋设,若发生时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
七、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未包括设备支架或底座制作安装;如采用型钢支架,执行第二章设备支架相应定额子目;混凝土及砖支架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定额项目。
八、随设备配备的各种控制箱(柜)、电气接线及电气调试等,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九、太阳能集热器是按集中成批安装编制的,如发生4m2以下工程量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设备安装项目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规格、型号、重量,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给水设备按同一底座重量列项,以“套”为计量单位。
三、太阳能集热装置区分平板、玻璃真空管型式,以“m2”为计量单位。
四、地源热泵机组按设备重量列项,以“组”为计量单位。
五、水箱自洁器分外置式、内置式,电热水器分挂式、立式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水箱安装项目按水箱设计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钢板水箱制作分圆形、矩形,按水箱容量,以箱体金属重量“kg”为计量单位。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