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组合型成套箱式变压器调试、送配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特殊保护装置、自投入装置、事故照明切换及中央信号装置调试、母线系统调试、接地装置、避雷器、电容器、互感器、硅整流设备调试、可控硅调速电机试验、电缆试验以及起重机电气等调试。
二、本定额的调试范围只限于电气设备本身的调整试验,不包括电动机带动机械设备的试运行工作。
三、本章各项调试定额是按照现行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编制的。除标准与规范未包括的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应结合技术条件及相应的规定另行计算外,本章定额已包括本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本体调试工作,一般情况不作调整。
四、各项调试定额均包括熟悉资料、编制调试方案、核对设备、现场调试、填写试验记录和保护整定值的整定、整理编写调试报告等附属工作。
五、本章定额所用到的电源是按永久电源考虑的,定额不包括调试与试验所消耗的电量,其电费应包含在其它费用(如建设方费用)中。当工程需要单独计量调试与试验的电费时,应按实际表计计量。
六、调试带负荷调压装置的电力变压器时,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12;三线圈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调试按照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20。
七、定额不包括设备的烘干处理、电缆故障查找、电动机抽芯检查以及由于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器件的更换、修理和修改。亦未考虑由于设备元件质量低劣或安装质量问题对调试工效的影响,遇此情况时,可以另行计算。
八、定额是按照新的且合格的设备考虑的。当调试经更换修改的设备、拆迁的旧设备时,定额乘以系数1.15。
九、变压器系统调试未包括避雷器,自动装置,特殊保护装置和接地网的调试,可另套专项调试定额。
十、变压器、母线、线路的分系统调试中均包括了相应的保护调试,“特殊保护装置调试”等定额适用于单独调试保护系统。
十一、“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交流供电lkV以下”定额,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但供电回路中必须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不包括断路器、刀开关、、保险丝、指示灯等),且必须具备满足合同约定或签证、技术标准规范和本章说明“四”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配电箱内只有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器件的供电回路,不得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十二、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包括在电动机的系统调试定额之内。
十三、柴油发电机调试包括装置本体、控制回路系统的调整试验及空载试运转。
十四、可控硅调速电动机试验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可控硅整流装置系统和直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
十五、起重机电气装置等成套设备的电气调试应分别执行相应的调试定额子目。
十六、移动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以及电量计量装置,不得计算调试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以电气原理系统图为依据。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均包括在相应定额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得重复计算。绝缘子和电缆等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在系统调试定额中各工序的调试费用如需单独计算时,可按下表所列比例计算。
电气调试系统各工序的调试费用
比例% | 项目 | |||
工序 | 发电机调相机系统 | 变压器系统 | 送配电设备系统 | 电动机系统 |
一次设备本体试验 | 30 | 30 | 40 | 30 |
附属高压二次设备试验 | 20 | 30 | 20 | 30 |
一次电流及二次回路检查 | 20 | 20 | 20 | 20 |
继电器及仪表试验 | 30 | 20 | 20 | 20 |
二、电气设备常规试验不单独计算工程量,特殊项目的测试与试验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实际数量计算工程量。
三、变压器系统调试,以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为准。多于一个断路器的按相应电压等级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四、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根据变压器容量,按照成套的单个箱体“座”数量计算工程量。
五、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一般民用建筑电气工程中,配电室内带有调试元件的盘、箱、柜(包括照明配电箱)可以按实际情况计算送配电系统调试数量,但须具备本章说明“十一”和计算规则“六”的条件要求。用户所用的配电箱供电不计算系统调试费。电量计量表一般是由供应单位经有关检验校验合格后进行安装,不再计算调试费。
六、电气工程高压(lkV以上)部分应根据定额规定按系统计算调试费用。低压(lkV以下)部分一般不可计取调试费。但需调试时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应建设单位要求,并有合同规定或签证;
(二)施工单位有调试能力,并有调试仪器、仪表等手段;
(三)编制填写试验记录和调试报告。
七、移动式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已经厂家调试合格、用户只需作简单调试即可使用的设备均不应计算调试费用。
八、供电桥回路的断线器、母线分段断路器,均按独立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计算调试费。
九、柴油发电机调试按发电机设备额定容量,分为600kW以下和600kW以上,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特殊保护装置,以套(台)为计量单位,以构成一个保护同路为一套,其工程量计算规定如下:
(一)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按全厂发电机共用一套考虑。
(二)距离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三)高频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四)零序保护,按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的台数或送电线路断路器的台数计算。
(五)故障录波器的调试,以一块屏为一套系统计算。
(六)失灵保护,按设置该保护的断路器台数计算。
(七)失磁保护,按所保护的电机台数计算。
(八)变流器的断线保护,按变流器台数计算。
(九)小电流接地保护,按装设该保护的供电回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十)保护检查及打印机调试,按构成该系统的完整回路为一套计算。
十一、自动装置及信号系统调试,均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以“系统”(套)为计量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一)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连锁机构的个数确定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系统数。
一个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的厂用电源,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三个系统。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计算。
(二)线路自动重合闸系统调试,按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工程量。
(三)自动调频装置的调试,以一台发电机为一个系统计算工程量。
(四)同期装置调试,按设计构成一套能完成同期并车行为的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五)蓄电池及直流监视系统调试,一组蓄电池按一个系统计算。
(六)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而交流双回路切换不计调试。
(七)周波减负荷装置调试,凡有一个周率继电器,不论带几个回路,均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八)变送器屏以屏的个数计算。
(九)中央信号装置调试,按每一个变电所或配电室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十二、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
(一)接地网、避雷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以“系统”为计量单位。一般的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体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高层建筑以桩基连成一体的避雷网,一幢建筑物的避雷网按一个系统计算。
(二)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测定,以“组”为计量单位,单独接地装置(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时,均按一组计算。
(三)独立的接地装置。以“组”为计量单位,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
十三、避雷器、电容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内,仍应按相应定额另外计算调试费用。
十四、高压电气除尘系统调试,按一台升压变压器、一组整流器及附属设备为一个系统计算,分别按除尘器入口净面积(m2),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五、硅整流装置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按一套硅整流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十六、可控硅调速直流电动机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调试内容包括可控硅整流装置系统和直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
十七、交流变频调速电动机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调试内容包括变频装置系统和交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
十八、起重机电气调试按起重机机型、起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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