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定额包括门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竹建脚手架、角钢卷扬机井字架等工程,共计429个子目。
本章说明
一、定额所列材料均为一次性搭设投入量,周转性材料以租赁形式计算基价,如不实行租赁时,按附表规定计算摊销价,铅丝、塑篾材料按一次性消耗量计算基价。
门式钢管脚手架材料摊销率(4个月周期)
项目名称 | 门架、水平架 | 走道板、交叉支撑 | 扣件、底座、连接棒 | 连墙杆 | 钢管 |
门式钢管脚手架 | 150个月 | 100个月 | 100个月 | 100个月 | 150个月 |
摊销率 | 3.37% | 4.56% | 4.56% | 4.56% | 3.41% |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柱距1.5m)材料摊销率(4个月周期)
项目名称 | 钢管 | 扣件 | 槽钢 | 预制竹芭 |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 150个月 | 100个月 | 120个月 | 18个月 |
摊销率 | 3.37% | 4.56% | 3.97% | 22.89% |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柱距1.7m)材料摊销率(2个月周期)
项目名称 | 钢管 | 扣件、底座 | 预制竹芭 |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 120个月 | 80个月 | 14个月 |
摊销率 | 2.48% | 3.48% | 14.57% |
竹建脚手架(柱距1.5m)材料摊销率(4个月周期)
项目名称 | 毛竹 | 预制竹芭 | 垃圾筒 | 密目网 |
竹建脚手架 | 24个月 | 18个月 | 24个月 | 24个月 |
摊销率 | 16.67% | 22.89% | 17.5% | 16.67% |
竹建脚手架(柱距1.7m)材料摊销率(2个月周期)
项目名称 | 毛竹 | 台型 | 预制竹芭 | 垃圾筒 | 密目网 |
竹建脚手架 | 18个月 | 10个月 | 14个月 | 24个月 | 20个月 |
摊销率 | 11.22% | 18% | 14.57% | 11.25% | 10.8% |
角钢井字架材料摊销率(4个月周期)
项目名称 | 角钢 | 吊篮 | 底座 | 钢丝绳 | 钢板、螺栓、螺旋扣、绳夹 |
角钢井字架 | 150个月 | 60个月 | 150个月 | 48个月 | 100个月 |
摊销率 | 3.37% | 6.93% | 3.97% | 8.42% | 4.56% |
二、机械台班:是指施工现场以外的脚手架材料的汽车运输。
三、脚手架使用起讫时间为搭设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拆除堆放好之日止。
四、门式钢管脚手架规定使用周期4个月,每超2个月应计取脚手架续用周转材料费25%,人工不变。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 柱距1.5m规定使用周期4个月,每超过2个月应计取脚手架续用周转材料费25%,人工不变。
2. 柱距1.7m规定使用周期2个月,每超过1个月应计取脚手架续用周转材料费25%,人工不变。
竹建脚手架使用规定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但超过规定使用周期,应计取脚手架续用周转材料费的同时,人工费増加10%,塑篾増加10%。
以后以此类推。
五、安全防护脚手架以靠外墙脚手架搭设考虑,宽度为4m以内。
六、屋面脚手架(气楼、水箱、搭建),按规定套用相应定额标准,其人工:三层以下増加50%,三层以上増加10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排距规定:底排为2米~2.5米,以上为1.8米
二、脚手架排数起算高度规定:
房屋遇女儿墙,以女儿墙压顶面以下0.6米起算。
房屋遇挑檐,以檐口底向下0.6米起算。
外墙遇山墙,以屋面山尖与屋面檐口平均高度起算。室内按楼板底向下1.8米高度起算。
室内遇屋架以屋架下弦杆与屋脊向下1.8米的平均高度起算。
脚手架排数应根据房屋高度按上述规定计算。
三、脚手架长度按脚手架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外墙转角每端加0.75米,排数不同应分段计算。
四、满堂脚手架以建筑物室内地面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高度按实际搭置排数计算。
五、脚手架之字斜道、安全通道小平台依照外脚手架排数以座计算。
六、走道防护架按实际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七、电梯井道脚手架按建筑物层数(平均高度3米)以座计算。
八、内天井脚手架分别按四柱落地、六柱落地按外脚手架排数以座计算。
九、落水管脚手架按建筑物层数(平均高度3米)以座计算。
十、烟囱、旗杆脚手架高度按排数以座计算。
十一、预制竹笆根据不同排数按实际铺设长度计算。
十二、卷扬机井字架:
竹建:按外脚手架排数以座计算。
角钢:按建筑物层数以座计算。
十三、安全密目网按外脚手架排数以延长米计算。
十四、预制垃圾筒按外脚手架排数以座计算。
十五、屋面施工棚按屋面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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