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金属构件。
二、本定额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定额中钢材损耗量包括了切割和制作损耗。
三、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的材料运输、领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驳运,按“第六章构件驳运及安装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四、本定额构件制作项目均包括除锈、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五、H型钢钢柱、支撑(基坑内斜角支撑)按钢板加焊接编制,如实际采用成品H型钢的,主材按成品价格进行换算,人工、机械及除主材的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6。
六、基坑围护中的钢格构柱制作,按焊接空腹钢柱项目,除主材外,其他乘以系数0.8.
七、单件质量在25kg以内的加工铁件套用零星构件。
八、垫铁加工子目是为了校正构件偏差用的,设计图纸中的连接铁件、拉板、垫板等不属于垫铁范围。
九、后加柱按其结构形式套用相应钢管柱定额子目。
十、钢制车挡定额子目包括制作、安装、刷防锈漆、调和漆。定额中钢管、钢板型号规格与设计图纸不同时,材料可调整,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乘以理论质量计算。
二、金属构件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单个面积≤0.3 m2的孔洞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
三、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质量等并入钢柱的质量内,钢柱上的柱脚板、加劲板、柱顶板、隔板和肋板并入钢柱工程量。
四、钢管柱上节点板、加强环、内衬板(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的质量。
五、钢平台的工程量包括钢平台的柱、梁、板、斜撑等的质量,依附于刚平台上的钢扶手及平台栏杆,应按相应构件另行列项计算。
六、钢楼梯的工程量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质量,钢楼梯上扶手、栏杆另行列项计算。
七、后加柱端头铁件制作工程量,包括固定在端头钢板上的锚固钢筋,均按质量计算。
八、钢管车挡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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