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系按商品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分别列项编制的。
二、本章现浇构件按预拌混凝土(泵送)、预制构件按预拌混凝土(非泵送混)编制。预拌混凝土(泵送)工作内容包括配合泵车输送、清理、湿润模板、浇灌、捣固、养护。预拌混凝土(非泵送)工作内容包括场内运输、清理、湿润模板、浇灌、捣固、养护。
三、现浇柱、墙定额子目已按规范综合考虑了铺垫预拌水泥砂浆用量。
四、有抗力要求的工程顶板、分层板按相应的顶板定额子目。由柱头支撑的普通楼板按无梁板定额子目。搁置在墙或梁上的普通板按平板定额子目。
五、楼梯下部与工程内部相通、有抗力要求的楼梯按临空墙式楼梯定额子目。构筑在垫层上的出入口踏步楼梯按出入口阶梯定额子目。
六、地沟、电缆沟定额仅适用于出入口外相应的沟槽项目,不适用于工程内部设置的地沟、电缆沟。地沟内的分隔墙按地垄墙定额子目执行。
七、零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10m3以内、定额未列子目的小型构件。
八、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系数1.2.
九、混凝土构件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每m3混凝土增加0.50工日、电动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400L) 0.10台班。
十、钢筋工程定额是以不同品种、按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钢筋分别列项的。定额所列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量参考表系按五、六级民防工程综合取定,设计钢筋用量不同应按设计调整。
十一、钢筋工程工作内容包括除锈、制作、绑扎、焊接、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的钢筋维护。
十二、定额钢筋接头是按手工绑扎和焊接综合编制的,除另有说明外,使用时不作调整。
十三、定额钢筋损耗率:现浇构件钢筋φ10以内为2%、φ10以外为4.5%、特种接头连接钢筋为2.5%;成型钢筋为3.37%、特种接头连接成型钢筋2.43%;预制构件钢筋φ10以内为1.5%、φ10以外为3.5%;φ5以内冷拔低碳钢丝为9%。
损耗率中已综合考虑了通长钢筋搭接及余头损耗等因素,除设计图纸注明的搭接外,不在另计搭接长度。
十四、粗钢筋采用电渣压力焊、螺纹套管、套筒挤压等工艺连接的钢筋接头套用相应定额,采用特种接头连接的钢筋、成型钢筋,其钢筋用量套用按特种接头钢筋、成型钢筋定额子目。
十五、成型钢筋定额,分为绑扎焊接和特种接头连接的钢筋子目,钢筋不分规格,定额编制时已综合考虑。
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量参考表
项目 | 单位 | 含钢量(t) | ||||
一、现浇构件 | ||||||
基础 | 带形基础 | 有梁式无梁式 | m3
m3 |
0.0830
0.0720 |
||
独立基础
设备基础 独立桩承台 底板结构梁 |
m3
m3 m3 m3 |
0.0670 0.0300 0.0710 0.3200 |
||||
底板 | 平底板
反拱底板 |
m3
m3 |
0.1400
0.1100 |
|||
柱 | 矩形柱 | 周长<1.8m
周长>1.8m |
m3
m3 |
0.2920 0.2830 |
||
圆形柱 构造柱 |
m3
m3 |
0.1720
0.1250 |
||||
梁 | 单梁、连续梁
圈梁 过梁 顶板反梁 拱形梁 |
m3
m3 m3 m3 m3 |
0.3230 0.0950 0.1060 0.3440 0.1360 |
|||
板 | 顶板 | 平顶板
拱顶板 球壳及幕式顶板 |
m3
m3 m3 |
0.1580
0.1370 0.1060 |
||
无梁板 | m3 | 0.1680 | ||||
平板 | 板厚<200mm
板厚>200mm |
m3
m3 |
0.1200
0.1100 |
|||
墙 | 围护墙内墙 | m3
m3 |
0.1450 0.1050 |
|||
其他 | 整体式楼梯 | 直形弧形 | m2
m2 |
0.0198
0.0189 |
||
出入口阶梯
临空墙楼梯 悬挑板 栏板 |
m2
m2 m2 m |
0.0270 0.0282 0.0140 0.0030 |
||||
挑檐、天沟 压顶 池槽 零星构件 |
m3
m3 m3 m3 |
0.0840 0.0570 0.0770 0.0920 |
||||
二、预制构件 | ||||||
过梁 平板、地沟盖板 零星构件 L型踏步板 漏空花格 |
m3
m3 m3 m3 m3 |
0.0890 0.0390 0.0510 0.0550 0.0030 |
||||
三、构筑物 | ||||||
贮水 (油)池 |
池底 | 平底
锥形底 |
m3
m3 |
0.0910
0.1200 |
||
池
壁 |
矩形壁 | 壁厚<250mm
壁厚>250mm |
m3
m3 |
0.1850 0.2100 |
||
圆形壁 | 壁厚<200mm
壁厚>200mm |
m3
m3 |
0.1600
0.1750 |
|||
池盖 | 无梁盖
肋形盖 球形盖 |
m3
m3 m3 |
0.0750 0.0950 0.1050 |
|||
无梁盖柱 沉淀池水槽 壁基梁 |
m3
m3 m3 |
0.1250
0.0750 0.0850 |
||||
检查井 | 井(池)底
井(池)壁 井(池)顶 |
m3
m3 m3 |
0.0400 0.0550 0.0550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
二、基础
1、带形基础的梁(肋)高与梁宽之比在4:1以内时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扩大面以下部分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梁体部分按墙计算。
2、柱基按独立基础计算,其高度算至基础扩大顶面。穿越底板的柱基,其与板重叠部分工程量并入底板项目计算。
3、底板结构梁按超出底板下表面部分的体积计算。底板结构梁与柱基连接时,算至柱基侧面。
4、反拱底板按包括拱脚基梁在内的体积计算。反拱底板中的肋板按墙计算。
5、构筑于底板之上的倒柱帽,扣除柱延伸至底板上表面部分体积后并入底板工程量计算。带有边肋的底板,其底板以上的边肋并入墙体工程量计算。
6、设置在底板内的各类沟槽、坑池,如其全深大于底板厚度时,其超出底板下表面的直壁(高度计算至沟槽、坑池底板下表面)并入墙体工程量计算。如其深度小于底板厚度时,其超出底板部分体积全部并入底板计算。
7、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相应项目计算。设置于底板上的设备基础,按凸出于底板上表面的体积计算。
三、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体积计算。
1、带柱帽的柱高,自柱基或底板(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下口。带倒柱帽时,延伸于倒柱帽中的柱体积按柱计算。
2、无柱帽的柱高,自底板(楼板)上表面算至顶板(楼板)下表面。
3、构造柱按净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的体积并入柱身工程量。
4、与钢筋混凝土墙重叠的框架柱并入墙计算。
5、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四、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体积计算。
1、单梁、连续梁按突出于顶板、楼板下表面断面尺寸计算,幕式顶板、球壳顶板下的井字梁、止推环梁分别按折线或起拱线以下部分的梁断面尺寸计算。
2、梁与柱连接时,梁长计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的侧面;梁与钢筋混凝土墙连接时,梁长算至墙的侧面。搁置在砖墙上的梁,伸入墙内的梁头(包括捣制垫块)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圈梁与过梁连接者,过梁的长度按图示尺寸或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
4、顶板反梁按突出于顶板上表面断面尺寸计算。
5、现浇挑梁按单梁计算,其伸入墙身与圈梁连接的部分按圈梁计算。
五、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体积计算。
1、由柱头支承的顶板、楼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2、由钢筋混凝土墙支承的顶板算至顶板外缘,平板按墙间净面积计算,由砖墙支承的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由梁支承的现浇板与梁重叠部分按板计算。
3、现浇挑沿、天沟与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面为分界线;与圈梁连接时,以圈梁外侧面为分界线。
六、墙:围护墙(外墙)以中心线长度、内墙以净长乘以墙高、墙厚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洞口面积在0.3 m2以上的孔洞体积,墙高度自底板上表面(或条形基础扩大面)计算至顶板下表面(或起拱线)。
七、其他
1、整体式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的部分不另增加。圆弧形楼梯按悬挑楼梯段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中心柱)。
2、临空墙式楼梯按包括休息平台(宽度在2m以内)在内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出入口阶梯按墙间包括休息平台(宽度在2m以内)在内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阶梯两侧的墙下部分并入墙计算。
4、台阶不包括台阶两侧的梯带(挡墙),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以最上一级踏步外缘加30cm计算。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混凝土楼梯计算。
5、各种悬挑板包括板下牛腿(挑梁),按伸出墙外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嵌入墙内的牛腿(挑梁)按圈梁计算。
6、电缆沟、地沟按底板与立壁的体积之和计算,垫层另计。
7、地垅墙按图示尺寸沟底以上体积计算。
八、预制构件
1、预制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另有规定者除外)计算,圆孔板应扣除板内圆孔体积。
2、水泥钢丝网板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九、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量,应区别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钢筋及不同钢筋品种,分别按设计展开长度(包括弯钩)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采用电渣压力焊接、螺纹、套筒挤压等特殊接头的钢筋用量应单独计算,接头工程量以“个”计算。
3、支撑钢筋、型钢按设计图示(或施工组织设计)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十、钢筋混凝土构件参考含钢量
钢筋混凝土构件参考含钢量是作为编制民防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参考。该参考含钢量是按五、六级工程综合测算取定的,套用定额时可按圆钢筋φ10以内占7%、φ10以外占6%、螺纹钢筋φ20以内占45%、φ20以外占4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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