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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生态植物工程

说明

   一、本章栽植定额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种植时人工、材料、机械的使用量,栽植后一个月内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在绿化施工过程中,原种植土不符合种植要求,若发生换土,需套用相应子目。

三、苗木价格中,应包括苗木场外运输及种植损耗等因素,苗木种植后成活率为100%。

四、绿化工程定额项目中仅列辅助材料,未列入苗木主要材料,苗木材料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苗木胸径的确定,以苗木从地面至1.20m处的树干的直径计算;苗木地径的确定,以苗木从地面至0.30m处的树干直径计算;苗木高度的确定,以苗木露出地表的根茎至树冠顶部之间的距离计算。

二、栽植带土球乔、灌木,土球直径的取定:乔木按胸胫的6~8倍计算、灌木按地径的6~7倍计算。

三、绿篱种植:不论单排、双排均以延长米计算;二排以上视作片植,以面积计算;苗木数量根据设计规定计算。

四、水生植物种植,工程量以“株(丛)”为计量单位,设计图纸以“丛”(每丛有若干株)为单位的,每丛含有的株数仅用于计算苗木费。

五、本定额中水生植物的种植方法已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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