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洞口处理、安拆顶进后座及坑内平台、安拆顶管设备及附属设施、封闭式钢管道顶进、安拆中继间、触变泥浆减阻、压浆孔封拆、泥浆置换,共八节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于封闭式钢管顶管,封闭式顶管掘进机仅设置了常用的泥水平衡式,适用于DN1000以上采用泥水平衡式的钢管顶管。
三、在单位工程中,封闭式顶进在50m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数量乘以系数1.3。
四、顶管基坑坑内排管按开槽埋管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25。
五、中继间的数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六、顶管实际启动中继间顶进时,各级中继间后面的顶管,在套用顶进定额时,其人工及机械乘以表4-2-1相应的分级系数。
表4-2-1 顶管分级系数表
中继间 | 第一个 | 第二个 | 第三个 | 第四个 |
系数 | 1.20 | 1.3 | 1.6 | 1.9 |
七、安拆顶管设备定额中己包括双向顶进时设备调向的拆除和安装以及拆除后设备转移至另一个顶进坑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
八、洞口处理、安拆顶管后座及坑内平台定额己综合取定。
九、封闭式钢管顶进定额中未包括泥浆的处理及运输,可套用第一分册相关子目。
十、钢管焊缝探伤、接口防腐、钢管地下内喷涂、压浆孔探伤、管道功能性试验应套用第二分册相关子目。
十一、各类工作井按不同类型套用《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市排水管道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市给排水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子目。
十二、地基监测应套用《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顶管按长度以“m”计算,按相邻两坑井壁内侧之间的长度加1m计算。
二、坑内排管按长度以“m”计算,按实排长度计算。
三、洞口处理分口径区分处理部位以“个”计算。
四、安拆顶管设备按数量以“套”计算。
五、安拆顶管后座及坑内平台区分后座类型分别以“座”、“m3”计算。
六、安拆中继间按数量以“套”计算。
七、触变泥浆减阻分口径按长度以“m”计算,长度按两坑外壁之间的距离计算。
八、压浆孔封拆按数量以“孔”计算。
九、泥浆置换按压浆材料以“m3”计算,置换体积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根据地表沉降与土层渗透情况予以确定。设计无规定时,可以泥浆套厚度2.5cm按体积以“m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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