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拆除排水管道、拆除砖砌体、拆除石砌体、拆除混凝土结构,共四节组成。
二、拆除定额中均已包括废料的场内运输,但不包括场外运输,废料容重统一按2.2t/m3计算。
三、拆除混凝土结构定额中未考虑爆破拆除,如实际采用爆破施工项目时,可另行计算。
四、拆除排水管道定额中,未包括撑板、支撑、井点降水以及挖土、运土和填土,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五、拆除排水管道定额中,包括拆除管道、腰箍、基座及基础内容。如单独拆除管道时,按拆除管道定额乘以0.75系数。
六、本定额未包括水中拆除,如需潜水员配合时可另行计算。
七、凿除打入桩桩顶混凝土按拆除钢筋混凝土结构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数量乘以1.5系数,凿除钻孔灌注桩桩顶混凝土不乘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排水管道按长度以m计算。
二、拆除砖、石砌体及混凝土结构按实体积以m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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