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电缆支架拆除及安装、线槽拆除及安装、电缆桥架拆除及安装、电力电缆拆除及敷设、控制电缆拆除及敷设、既有(同路由)电缆防护与调整、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焊压接线铜端子及其他共13节244个子目。
二、电缆敷设定额按照地铁隧道、地面线路和高架区间正常施工条件编制,不包括在积水、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
三、既有(同路由)电缆防护与调整,是指电缆拆除时由于支架或线槽内的电缆混杂而对既有(同路由)电缆进行的梳理、防护、检查调整、绑扎恢复等工作。同路由内有多条电缆拆除时,本子目只计取一次单路由长度。
四、电缆支架按单立柱编制,双立柱按单立柱乘以系数2计算。
五、顶棚和侧壁电缆支架安装高度超过4.5m,定额的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计算。
六、不锈钢电缆桥架按本章钢制电缆桥架定额的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计算。
七、电缆桥架盖板、隔板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八、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大于3 m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计算。
九、本章电力电缆头均按铜芯电缆编制。
十、防火堵洞以"处"为单位,一处大小为15cm×15cm,墙深30cm。
十一、电力电缆敷设定额项目,除单轨跨座式高架区间外,均按三芯电缆编制,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时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67,五芯电力电缆敷设时乘以系数1.3,五芯以上每增加一芯,系数增加0.3。截面800~10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乘以系数1.25。
十二、电缆敷设定额,未包括因弛度增加长度、电缆绕梁(柱)增加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增加工程量按照下表执行: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 | 说明 |
1 | 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 | 2.50% | 按电缆全长计算 |
2 | 电缆进入建筑物 | 2.0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3 |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下)线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4 | 变电所进、出线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5 | 电力电缆终端头 | 1.5m | 规范规定最小值 |
6 | 电缆中间接头盒 | 两端各留2.0m | 检修余量最小值 |
7 | 电缆进控制、保护屏及模拟盘等 | 高+宽 | 按盘面尺寸 |
8 | 高压开关柜及低压配电盘、箱 | 2.0m | 盘下进出线 |
9 | 电缆至电动机 | 0.5m | 从电机接线盒起算 |
10 | 变压器 | 3.0m | 变压器下进出线 |
11 | 电缆绕过梁柱等增加长度 | 按实际计算 | 按被绕物的断面情况计算增加长度 |
12 | 电梯电缆与电缆架固定点 | 每处0.5m | 规范最小值 |
注:设计特殊要求预留工程量的单独增加工程量。
十三、如发生过渡电缆,套用相应电缆(拆除及安装)子目乘以系数0.8。
十四、直埋电缆挖、填土方,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下表计算土方量:
项目 | 电缆根数 | |||
低压 | 高压 | |||
1~2根 | 每增2根 | 1根 | 每增1根 | |
每米沟长挖方量(m3) | 0.45 | 0.225 | 0.45 | 0.225 |
注:1.两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
2.低压电缆每增加2根,其宽度增加250mm;高压电缆每增加1根,其宽度增加250mm。
3.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4.低压电缆每增加根数不足2根时,按2根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支架拆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重量计算。
二、支架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三、电缆桥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电缆敷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
五、电缆中间头、终端头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六、电缆试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七、防火封堵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
八、线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九、焊压铜接线端子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十、防火隔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一、金属小构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重量计算。
十二、既有(同路由)电缆防护与调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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