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更换钢轨、扣件及木枕,线路拆除,线路铺设,无缝线路,轨料运输及其他共5节245个子目。
二、单独及部分更换扣件、钢轨或木枕时执行更换子目。线路全部更换时执行线路拆除和线路铺设子目。
三、更换扣件、更换钢轨及更换木枕的子目均包含拆除及安装两项工作内容。
四、木枕线路拆除及铺设的工作内容均含木枕,混凝土枕线路拆除及铺设的工作内容均不含混凝土轨枕。
五、线路拆除及更换钢轨、扣件及木枕定额子目不包含涂油、预松及复紧,需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六、线路铺设按无缝线路编制,若用于有缝线路时套用相应增加钢轨接头配件子目。
七、线路铺设定额子目不包含钢轨接头焊接费用。
八、无缝线路中的钢轨接头焊接、应力放散及锁定与线路铺设定额配套使用。
九、线路铺设定额考虑现行规范、车站间距、道岔分布等设计要求,不区分正线和停车场、车辆段,钢轨损耗率均按0.3%综合考虑。
十、岔后无枕地段线路铺设,套用同类型线路铺设定额。
十一、线路铺设定额中已综合钢轨支撑架和无孔夹板的摊销费用。
十二、整体道床工后线路整修子目适用于施工全过程及完工后的线路调整。
十三、混凝土轨枕中已包含尼龙套管、螺旋筋,木枕线路道钉扣件按5钉编制。
十四、碎石道床混凝土枕定额按硫磺锚固编制,若设计其他型式,可对硫磺、砂、水泥、白石蜡材料进行换算或扣除。
十五、照明用电定额包含洞内(所有地下线路)照明、洞外(所有地面桥面线路)施工场地照明及作业面加强照明电费及电路使用费,不包含机械设备施工用电。
十六、轨料等各种材料的运输,以车辆段为料场,通过运营线路以人工或机械运输方式,分类运至施工作业点或堆放点编制。
十七、轨料运输已包含洞内新料运进废料运出,废料外运不单独计取。
十八、本定额扣件按全套扣件主材计列的,如部分更换,则按实际使用的零部件数量计列主材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线路涂油、预松及复紧按设计图示每股道的中心线尺寸(不含道岔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各种更换、拆除、安装项目按道床类型、轨枕类型及每公里扣件布置数量划分,按设计图示每股道的中心线尺寸(不含道岔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钢轨接头焊接按焊接工艺划分,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四、接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五、应力放散及锁定按设计无缝线路尺寸以长度计算。
六、轨料运输按设计尺寸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运距按平均运距计算,不足1km时按1km计算。
七、整体道床工后线路整修按设计图示每股道的中心线尺寸(不含道岔尺寸)以长度计算。
八、有缝线路增加或拆除接头配件按设计图示有缝线路每股道的中心线尺寸(不含道岔尺寸)以长度计算。
九、照明用电按设计线路尺寸(不含道岔尺寸)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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