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中央监控系统与系统电源、控制网络通信设备、控制器安装、控制台安装与调试、箱柜安装、传感器安装、变送器安装、液位计安装、流量计安装、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接点接线、吊架及配件安装、系统调试,共12节90个子目。
二、定额中柜体安装子目中落地式安装设备均未包括基础槽钢安装;基础槽钢安装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供电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三、单通丝吊架适用于各类刚性钢导管安装项目,双通丝吊架适用于各类桥架(线槽)安装项目。
四、全系统调试按分系统调试费合计的3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中央监控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中央监控系统终端安装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控制网络通信设备、控制器安装与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设备通信接口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传感器、变送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通丝吊架安装按设计质量以t计算。
六、系统调试以站计算。
七、BAS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联调联试、试运行按设计文件规定以站·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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