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工程费用标准
一、适用范围
供电工程:适用于地上地下的供电工程等。
二、有关规定
1.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2.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工程费用标准见附表。
3.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
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
序号 | 内容 | 比例(%) |
1 | 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 46.29 |
2 | 办公费 | 7.69 |
3 | 差旅交通费 | 4.50 |
4 | 固定资产使用费 | 5.05 |
5 | 工具用具使用费 | 0.26 |
6 |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 2.72 |
7 | 劳动保护费 | 0.71 |
8 | 工会经费 | 0.82 |
9 | 职工教育经费 | 3.05 |
10 | 财产保险费 | 0.28 |
11 | 财务费用 | 9.10 |
12 | 税金 | 1.44 |
13 | 其他 | 18.09 |
合计 | 100.00 |
注:本表仅供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参考。
三、计算规则
1.预算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组成。
2.企业管理费:以相应部分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3.利润:以人工费、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4.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5.税金:以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6.专业工程造价:由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7.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价(不含工程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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