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给排水、采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给排水、采暖管道、管道附件、卫生器具、供暖器具拆除、检修、制作、安装和辅助工程等5章及附录共1209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给排水、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空调水管道工程,不适用于暂设和零修工程。
三、定额材料:
1.本定额中基价带()者为不完全价,应补充缺项材料价格或按规定补充费用后使用。
2.本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用量很少、对预算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及不可预见的材料,合并在其他材料费中,使用中不论发生与否均不得进行调整。
四、本定额中采暖、消防水、空调水系统更新调试费,按单位工程人工费的16%计算。
五、凡本说明内未说明的,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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