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加固,拆除屋面、顶盖、门窗、天棚,预制混凝土拆除,现浇混凝土拆除,砖石结构拆除,铲除粉刷层,人工凿沟槽、砖墙面层凿除,人工凿防密门门框墙槽,拆、开门窗洞口,拆除排水管、地面、散水及其他,面层凿毛、墙体铺固,钢筋混凝土墙人工打洞,钢筋混凝土结构机械钻孔、爆破开洞,防水堵漏等14节;共184条基价子目。
二、加固改造及零星工程系指已建工程因局部不符合战术技术或使用要求而进行的加固、改造及零星土建工程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本章项目或本说明相关规定执行:
1.工程扩建面积(建筑面积)不超过20m2。
2.砖石砌体单项工程量不超过15m3。
3.混凝土单项工程量不超过20m3。
4.混凝土、砖石砌体总工程量不超过30m3。
5.采用喷射混凝土加固,喷射混凝土工程量不超过15m3。
三、工程加固、改造、拆除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作业面及场内运输因素,不论运距长短,使用时可不调整。但遇有以下情况可对基价做相应调整。
1.拆除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包括面层、粉刷层在内,如需敲击钢筋回收时,人工乘以系数1.75。拆除结构厚度小于25cm时人工乘以系数0.80。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墙、顶板面层凿除,按相应墙、顶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70计算。
3.钢筋混凝土墙人工打洞,墙厚在20cm以内,按30cm以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60计算。如孔洞边缘距顶板小于50cm,人工乘以1.25系数;距底板小于30cm,人工乘以1.15系数。
4.砖墙打洞,按钢筋混凝土墙打洞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20计算,扣除辅助材料费。
5.混凝土墙打洞,按钢筋混凝土墙打洞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70计算,扣除辅助材料费。
6.钢筋混凝土墙开洞面积在1m2以内时,按开圆形洞相应面积项目执行。
7.钢筋混凝土结构机械钻孔、爆破开洞,墙厚超过45cm时,按墙厚35cm以内与墙厚45cm以内子目基价之差,以墙厚每增加10cm递增。
8.铲除粉刷层工程,如铲除水磨石、水刷石面层按相应铲除水泥砂浆面层项目执行。
四、揭开覆土层加固工程顶盖,按叠合板上混凝土项目执行,包括表面清洗,人工乘以系数1.10。在外部加固工程围护墙,按原墙加固项目执行。
五、堵漏项目基价中材料配合比如与设计配合比不同,材料可以换算,如无说明,浆液或胶泥总用量不变。
六、引流管埋设项目按引流管全埋式编制(包括水头处理),如为半埋式(指管表面与结构面平齐)人工乘以系数0.60;如为明敷,除引流管材外,人工、其余材料消耗量均乘以系数0.30;引流管项目按半硬塑料管编制,若设计要求材质不同,价格可以换算,数量不变。
七、水泥水玻璃注桨,基价中混凝土结构每眼按10L、砖结构每眼按15L计算编制的。如遇特殊情况,注浆总量超出基价数量,其超出部分执行增加注浆液基价子目。
八、防渗抹面项目仅适用于局部渗漏处理。
九、砌石砌体加固改造及零星工程执行相应新建项目时,人工乘以系数1.05。
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加固改造及零星工程执行相应新建项目时,人工乘以系数1.10、混凝土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05。
十一、本章未加说明和规定的项目,执行新建项目,使用时不得调整。
十二、混凝土表面凿毛项目,基价中天棚、墙面凿毛按露出60%以上新基面考虑;地面按露出80%以上新基面考虑。砖表面凿毛按混凝土表面凿毛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计算,砖表面按全部剥离考虑。
十三、墙体锚固项目,基价中锚固筋(规格为D8)截长按砖墙40cm、混凝土墙30cm计算;锚固深度按砖墙30cm,混凝土墙20cm计算;设计要求与此不同时应予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原墙、拱钢筋混凝土和喷射混凝土砂浆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体积计算。喷射混凝土加固,如设计有钢筋网,钢筋网制作、绑扎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挂网展开面积计算。
二、屋面、衬套顶盖、天棚拆除以实际拆除面积计算,门窗拆除按数量以樘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拆除,均按包括粉刷层在内的实拆体积计算。
四、石墙、拱,砖拱、柱砲体的拆除,均按包括粉刷层在内的实拆体积计算。
五、砖墙拆除及各类粉刷层铲除以实际拆(铲)除面积计算。
六、地面、墙面人工凿槽按实际剔凿的长度计算,墙面层凿除以实际凿除面积计算。
七、防密门门框墙、顶(拱)板凿槽以开凿面积计算。
八、拆、开门窗洞口按数量以樘计算。
九、地面、散水、预制混凝土地面砖拆除按实际拆除面积计算。
十、混凝土排水管、砖砌大小便槽、混凝土明沟的拆除按实际拆除长度计算。
十一、混凝土顶、墙、地面及其他地面层凿毛以实际凿毛面积计算。
十二、墙体销固筋锚固按锚固点的数量以个计算。
十三、混凝土墙凿洞、开洞,机械钻孔、爆破开洞均区分不同的孔径或面积按数量以个计算。
十四、水泥水玻璃注浆堵漏按注浆孔眼的数量计算,其他各种化学注浆堵漏、引流管埋设、嵌缝堵漏均按实际长度计算。
十五、局部渗水抹防水砂浆面层、环氧煤焦油涂料防水层按实际涂抹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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