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本册包括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移动通信设备工程,通信系统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楼宇、小区多表远传系统,楼宇、小区自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扩声、背景音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楼宇安全防范系统,电源与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等11章,1107条基价子目。
二、本基价适用于智能大厦、智能小区新建和扩建项目中的智能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三、本基价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也参考了原电子工业部、原信息产业部发布的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有关建筑智能设备项目,结合国内市场上施工技术水平编制的。
四、本册基价关于电源线、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件制作、电线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等参照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基价子目。
五、本册通信工程中的立杆工程、天线基础、土石方工程、建筑物防雷及接地系统工程参照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和本基价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基价子目。
六、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七、材料损耗率如下表:
序号 | 主要材料 | 损耗率 | 序号 | 主要材料 | 损耗率 |
1 | 各类线缆 | 2.0% | 12 | 接头盒保护套 | 1.0% |
2 | 拉线材料(包括钢绞线、镀锌铁丝) | 2.0% | 13 | 用户暗箱 | 1.0% |
3 | 塑料护口 | 1.0% | 14 | 各类插头、插座 | 1.0% |
4 | 跳线连接器 | 1.0% | 15 | 开关 | 1.0% |
5 | 过线路盒 | 1.0% | 16 | 紧固件(包括螺栓、螺母、垫圈、弹簧垫圈) | 2.0% |
6 | 信息插座底盒或接线盒 | 1.0% | 17 | 木螺钉、铆钉 | 4.0% |
7 | 光纤护套 | 1.0% | 18 | 板材(包括钢板、镀锌薄钢板) | 5.0% |
8 | 光纤连接盘 | 1.O% | 19 | 管材、管件(包括无缝、焊接钢管、塑料管及电线管) | 3.0% |
9 | 光纤连接器材 | 1.0% | 20 | 绝缘子类 | 2.0% |
10 | 磨制光纤连接器材 | 1.0% | 21 | 位号牌、标志牌、线号套管 | 5.0% |
11 | 光缆接头盒 | 1.0% | 22 | 电缆卡子、电缆挂钩、电缆托板 | 1.0% |
八、下列项目按系数分别计取:
1.本基价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的距离)按距离楼地面5m以下考虑的。当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见下表)计取
操作高度 | 10m以下 | 20m以下 | 20m以上 |
调整系数 | 1.25 | 1.40 | 1.60 |
2.高层建筑是指6层以外的多层建筑或是自室外设计地坪至檐口高度在20m以外(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由于在高层建筑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内容包括人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用,施工用水加压泵的台班费用,人工上、下所乘坐的升降设备台班费用及上、下通讯联络费用。
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计取:是用包括6层或檐高20m以内(不包括地下室)的全部人工费为计算基数,乘以下表系数(其中人工费占25%)。
层数 | 9层以内(30m) | 12层以内(40m) | 15层以内(50m) | 18层以内(60m) | 21层以内(70m) | 24层以内(80m) | 27层以内(90m) | 30层以内(100m) | 33层以内(110m) | 36层以内(120m) |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 4% | 5% | 6% | 8% | 10% | 12% | 13% | 15% | 17% | 19% |
注:120m以外可参照此表相应递增。
3.脚手架措施费按人工费的5%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5%。
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降效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5.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九、为配合业主或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十、本基价中的设备、天线、铁塔安装工程按成套购置考虑,包括构件、标准件、附件和设备内部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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