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砌定型井基价系根据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图编算。图号标注在各子目名称内。如使用其他图纸,应套用第六册给水管道工程砌井的分项基价。
二、砌井的挖还土和施工排水,包括在管道槽挖还土和施工排水之内,不另计算。
二、定型井的管底深如在基价注明的管底深以内,仅套用相应子目。大于注明的管底深,以0.3m为一级(不足0.3m的尾数也作为一级),另套列在该子目下面的增量子目。上反的放气井和凝水缸井的井深,不受管底深的影响,不计算增量。非定型井在计算工程量时,井深应按管道断面图和井图计算,不取为0.3m的整倍数。
四、砌定型井的工作内容包括有关的各分项的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种定型井均按施工图的座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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