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内容同样适用于现浇混凝土区间、盾构工程、联络通道中的钢筋及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工程。
二、现浇混凝土中的钢筋已综合考虑手工绑扎、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电焊条等,如与实际施工不同时,不得调整换算。如设计对钢筋的搭接有特殊要求时,套用其他相应基价项目或编制补充基价。
三、基价中钢筋或钢材损耗为加工损耗。
四、金属结构、构件制作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和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金属构件外加工可参考本基价。
五、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用量,整体装配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综合在基价子目中。
六、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均包括现场(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的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
七、金属结构、构件制作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底漆,面漆套用其他相关基价。
八、金属结构、构件中的钢材和焊条品种与基价不同时、可以按实际施工和设计要求调整;但消耗量不得调整。
九、本基价未包括金属结构、构件的焊缝无损探伤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二、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洞(0.04m2)的重量,装配所需的铆钉、螺栓等的重量不另行计算。
三、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钢板的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吨计算。
四、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面钢筋用的马凳、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并入钢筋工程量中计算。
五、钢立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立柱工程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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