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包括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等4节;共286条基价子目。
二、本基价中刷涂、刷油系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系采用机械操作,如采用操作方法不同时均按基价子目执行。
三、油漆工、料中已综合浅、中、深等各种颜色在内,不论采用何种颜色均按本基价执行。
四、本基价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五、基价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基价含量乘以系数0.49。
六、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漆,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外。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0cm2以外1.2cm2以内。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0cm2以内。
七、本章基价子目中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一、木材面油漆
1.木材面油漆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2.木材面油漆、烫硬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3.基价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4.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按本章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执行。
5.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30计算,按本章木地板相应子目执行。
二、金属面油漆
金属构件油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构件质量计算。
三、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1.木材面油漆
执行单层木门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木门 | 1.00 | 按没计图示尺寸以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 1.36 | |
双层(单裁口)木门 | 2.00 | |
单层全玻门 | 0.83 | |
木百叶门 | 1.25 |
执行单层木窗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玻璃窗 | 1.00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 1.36 | |
双层框扇(单裁口)木窗 | 2.00 | |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 2.60 | |
单层组合窗 | 0.83 | |
双层组合窗 | 1.13 | |
木百叶窗 | 1.50 |
执行木扶手(不带托板)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
木扶手(不带托板) | 1.00 | 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 封檐板、顺水板 | 1.74 | 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 |
木扶手(带托板) | 2.60 |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 | 宽度在100mm以外 | 0.52 | ||
窗帘盒 | 2.04 | 宽度在100mm以内 | 0.35 |
执行其他木材面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 1.00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木间壁、木隔断 | 1.90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
木护墙、木墙裙 | 1.00 |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 1.65 | ||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 1.00 |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 1.82 | ||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 1.07 | 衣柜、壁柜 | 1.00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 |
木方格吊顶天棚 | 1.20 | 零星木装修 | 1.10 | ||
吸声板墙面、天棚面 | 0.87 | 梁柱饰面 | 1.00 | ||
暖气罩 | 1.28 |
2.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系数表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 1.00 | 按展开面积计算 |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 1.15 |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混凝土楼梯底(梁式) | 1.00 | 按展开面积计算 |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 1.82 | 按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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