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园林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园林定额包括绿化工程和园林景观工程两部分内容。
三、本园林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的城市园林、市政绿化、小品设施、景观工程,也适用于学校、厂矿、机关、宾馆、居民小区的小品设施和绿化工程等。
四、本园林定额的作用:
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园林定额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园林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园林定额中的材料:
1.本园林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材料。
2.本园林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者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者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或者“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本园林定额中消耗量用“( )”表示的为该子目的未计价材料用量,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八、本园林定额中的机械:
1.本园林定额中大部分机械台班消耗量列出机械选用型号和消耗量,少量以“其他机械费占人工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2.大型机械的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的规定。
九、本园林定额中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现场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集中加工到施工地点的水平运输和垂直高度(或檐高) 在20m 以内的垂直运输。执行时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场内水平运输,如遇上山或过河等特殊情况运输费可以调整。成品构件现场以外的水平运输应另计运费。垂直运输高度(或檐高) 超过20m时,参照《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执行。
十、本园林定额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分项工程未编列的,执行时可套用相应专业工程定额。
十一、本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中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园林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和管理。
十三、著作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及数据制作各类出版物和软件,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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