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包括扩声(音频)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会议(视频)系统、灯光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工程,适用于公共建筑中多功能厅、会议厅、教室、歌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小区背景音乐等多媒体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
二、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
三、本章不包括配管、配线、桥架、机柜、配线箱等安装。若发生,套用其他章节的相应定额。
四、本章不包括设备固定架、支架的制作、安装。若发生,套用其他章节的相应定额。
五、本章不包括电源、防雷接地等。若发生,套用其他章节的相应定额。
六、线阵列音箱安装按单台音箱重量分别套用定额字目。
七、有关本系统中计算机设备、管理软件等安装、调试参照其他章节的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扩声系统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二、扩声系统设备调试、试运行,以“系统”计算。
三、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四、背景音乐系统联调、试运行,以?系统?计算。
五、信号采集设备安装,以“台/套”计算。
六、信号处理设备安装,以“台/(点)”计算。
七、投影幕、背投拼接箱、拼接控制器、提词器安装,以“套/(个)”计算。
八、录编设备安装,以“台/套”计算。
九、视频会议系统调试、试运行,以“系统”计算。
十一、灯光系统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十二、灯光系统设备调试,以每控制回路“个”计算。
十三、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十四、集中控制设备分系统调试,以“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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