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石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凡施工现场能采用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均不得套用人工土石方项目。
二、土壤、岩石的分类见附表。
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7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坑底长小于等于坑底宽3倍且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在7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上,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人工土方工程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2.土方工程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的计算按本章第五节的相应子目计算。采用降水措施后的土方应按干土乘以系数1.09计算。排除地表的雨水,其费用已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另计算。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人工工日量按表1-1中系数调整。
表1-1 人工工日用量调整系数
项目 |
一、二类土壤 |
四类土壤 |
人工挖土方 人工挖沟槽 人工挖基坑 |
0.64 0.64 0.63 |
1.44 1.38 1.39 |
4.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7.支挡土板不论密撑、疏撑,均执行本定额。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8.人工挖土方、沟槽及基坑的挖土深度是指人工挖土的实际深度。
9.人工清底适用于机械挖土方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
六、机械土方工程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机械台班量按表1-2中系数调整。
表1-2 机械台班用量调整系数
项目 |
一、二类土壤 |
四类土壤 |
推土机推土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
0.84 0.86 0.84 |
1.18 1.09 1.14 |
2.推土机、铲运机在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3系数计算。
表1-3 运距系数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系数 |
1.75 |
2.0 |
2.25 |
2.5 |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5.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6.机械土方均以天然含水率为准。如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液限时,另行计算。
7.填土碾压按压实系数来列项。
8.汽车运土的运输道路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清理人工,如需要铺设材料时,另行计算。
七、挖工作坑、交汇坑土方
1.工作坑、交汇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考虑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允许调整。工作坑回填土,按其回填的实际做法套用相应子目。
2. 挖土深度在8m以上的挖工作坑、交汇坑土方子目按挖土深度8m以内的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05计算。
八、石方工程
1.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爆破的,其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3.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人工、材料和机械应另行计算。
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5.定额未计算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施工排水、降水
1.施工排水是随土方开挖深度而发生的排水(明排水),施工降水是超越土方开挖深度的排水(暗排水)。
2.施工排水已综合考虑了地下常水位以下土方开挖、基础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排水费用。但即使在地下常水位以下,若遇枯水期,无需排水时,也不得计算排水费用。
3.基础施工采用井点降水的工程,不得再套用排水定额,也不应再发生其他抽水机台班;采用注浆等措施阻水的工程,不得套用排水定额,另行按实计算。
4.明排水是指从沟槽、基坑形成到完成回填土为止期间的排水以及池塘、围堰排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计算。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表1-4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名称 |
虚方 |
松填 |
天然密实 |
夯填 |
土方 |
1.00 1.20 1.30 1.50 |
0.83 1.00 1.08 1.25 |
0.77 0.92 1.00 1.15 |
0.67 0.80 0.87 1.00 |
石方 |
1.00 1.18 1.54 |
0.85 1.00 1.31 |
0.65 0.76 1.00 |
- - - |
块石 |
1.75 |
1.43 |
1.00 |
(码方)1.67 |
砂夹石 |
1.07 |
0.94 |
1.00 |
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表1-5 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
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毛石、方整石基础 |
25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40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150 |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
400(自防潮层面)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
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
支挡土板 |
100(另加) |
2.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表1-6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管道材质 |
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 |
|||
≤500 |
≤1000 |
≤2500 |
>2500 |
|
混凝土管、水泥管 |
400 |
500 |
600 |
700 |
其他管道 |
300 |
400 |
500 |
600 |
四、基础土方的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表1-7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
土壤类别 |
起点深度(>m) |
放坡坡度 |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基坑内作业 |
基坑上作业 |
沟槽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1:0.50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五、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0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
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
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
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增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九、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十、人工清底按所需清底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岩石爆破后人工整平与修理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十二、机械土方:
1.计算挖掘机挖土方及沟槽、基坑工程量时,不扣除人工清底的工程量。
2.机械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方有关规定外,在土方运距上还应执行下列计算规则: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十三、挖工作坑、交汇坑土方:
工作坑、交汇坑土方区分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十四、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2.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3.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土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土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
表1-8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m3/m)
管道 |
公称直径(mm以内) |
|||||
500 |
600 |
800 |
1000 |
12000 |
1500 |
|
混凝土管及钢筋混凝土管道 |
- |
0.33 |
0.6 |
0.92 |
1.15 |
1.45 |
其他材质管道 |
- |
0.22 |
0.46 |
0.74 |
- |
- |
(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2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五、土方运输,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挖土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
十六、施工排水降水
1.明排水按实际排水体积计算。
2.槽、坑湿土排水按基础坑、槽地下水位以下部分需排水土方计算。
3.地下室排水按地下水位以下部分需排水的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当地下水位位于地下室某一层之间时,该层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按一半计算。
4.降水井制作按设计降水井数量以“座”计算,其降水的抽水机台班按实际发生的签证计算。
5.井点降水50根为一套,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井点使用单位为“套·天”,一天按24h计算。
附:土壤、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
土 壤 名 称 |
开挖方法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代 表 性 岩 石 |
开挖方法 |
||
极软岩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
||
软质岩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
|
较软岩 |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
||
硬质岩 |
较硬岩 |
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
|
坚硬岩 |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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