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的地基处理、边坡支护与打桩工程。
二、本章定额土壤类别已综合考虑,在执行中不予调整。
三、地基处理包括加固地基、强夯地基、复合地基、基础垫层。
1.加固地基
(1)换填地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的加固。
(2)掺填地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中的掺填材料的加固。掺干土加固软土地基项目未计取土费用,其费用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3)袋装砂井处理弹软土基和塑料排水板插板处理弹软土基项目适用于软土地基竖向排水工程,亦适用于预压地基的排水工程,定额中机械已综合考虑,实际使用其他机械不予换算。
(4)土工布处理地基项目适用于软土地基工程,亦可用于地面、地下建筑物保护;定额内的土工布系机织土工布,如设计文件要求使用其他土工布,可按设计文件调整、含量不变。
2.强夯地基
(1)强夯地基项目适用于天然地基或填土地基上用重锤夯击加固的地基工程。设计要求在施工中用外来材料(土、石)填坑时,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2)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单位面积内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
(3)强夯的夯击能量为锤重与锤高之积,夯击击数为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次数。
(4)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3.复合地基
(1)复合地基项目已综合考虑材料充盈系数和损耗,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一般不予调整。
(2)沉管灌注砂石桩、碎石桩、砂桩项目应以标准钢管的外径尺寸为桩的直径计算工程量。沉管灌注砂石桩项目已综合考虑砂石级配系数,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不予调整。
(3)喷浆搅拌桩项目的水泥掺入比为0.12,喷粉搅拌桩项目的水泥掺入比为0.15,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水泥用量,其他不变。
(4)灰土挤密桩项目中的三七灰土系成品灰土,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文件调整。
(5)压密注浆、高压旋喷水泥桩项目,设计文件中水泥桨配合比有明确要求时,可按设计文件调整。
4.基础垫层项目既适用基础工程、亦适用于楼地面工程。
四、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围护桩、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项目已综合考虑材料充盈系数和损耗,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一般不予调整。实际采用不同工艺和不同机械时亦不予调整。
2.围护桩项目仅考虑用于围护工程,工程桩使用该定额亦不调整。
(1)型钢水泥搅拌劲性桩施工后不再拔出型钢时,每吨型钢应扣除人工0.3工日、立式油压千斤顶(起重量200t)0.247台班。
(2)钻孔咬合灌注混凝土桩的导墙可执行地下连续墙导墙相关定额子目。咬合桩桩身重叠部分,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
(3)打钢板桩项目中的钢板桩系定型拉森式桩,实际使用其他定型钢板桩时,不予调整。
(4)打钢板桩、打型钢桩项目中未含桩的费用。定型钢板桩的租赁可另行计算,型钢桩的制作费用按相关定额计算。
3.支护项目未考虑抗浮锚杆项目,实际发生时按锚杆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85执行。
(1)使用成品锚头时,费用另行计算。其中安装、张拉、锁定按每套消耗人工0.25工日、立式油压千斤顶(起重量100t)0.2台班计算。
(2)锚杆自由端是否注浆由设计文件确定,注浆料可按设计文件调整,含量不变。若设计文件中规定锚杆、土钉需防腐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3)钢支撑项目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五、打桩工程包括打桩机打压(送)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打桩机打压(送)预制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方)桩、打桩机打(送)钢管桩、预制桩、离心桩、钢管桩接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湖(河)堤打桩。
1.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表2-1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系1.25计算。 表2-1 小型单位工程的工程量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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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钢筋混凝土方桩 |
200m³ |
灰土挤密桩 |
50m³ |
钢筋混凝土离心管 (方)桩 |
100m³ |
振冲碎石桩 |
100m³ |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 |
100m³ |
高压旋喷水泥桩 |
100m³ |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
100m³ |
水泥粉煤灰碎石(CFG)桩 |
100m³ |
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
150m³ |
劲性围护桩 |
50m³ |
沉管灌注砂石桩 |
100m³ |
钻孔咬合灌注混凝土桩 |
100m³ |
深层搅拌桩 |
100m³ |
打钢板桩 |
50t |
钢管桩 |
50t |
打型钢桩 |
50t |
2.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入岩增加费,按机械施工考虑。如实际无法机械施工,采用爆破施工时,费用可另行计算。岩石类别划分可参考土石方工程中岩石分类表。
3.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2.0计算。
4.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1.25计算;斜度大于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1.43计算。
5.桩净间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打桩工程,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
6.在基坑内(基坑深度超过1.5m)打桩或在地面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超过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计算。
7.本章项目不包括桩的静荷载试桩、动测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8.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表2-2规定的充盈系数(含泛浆层)和损耗,一般不予调整。
表2-2 灌注桩充盈系数、材料损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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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充盈系数 |
损耗率(%) |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
1.10 |
1.00 |
沉管灌注混凝土复桩 |
1.05 |
1.00 |
混凝土沉管夯扩灌注桩 |
1.10 |
1.00 |
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
1.15 |
1.00 |
混凝土挖孔灌注桩 |
1.05 |
1.00 |
9.设计文件中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水泥掺入比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文件调整,其他不变。
10.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灌注桩系按无桩尖施工法编制定额,如采用桩尖施工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11.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项目未考虑砖砌泥浆池,实际发生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12.钻孔灌注混凝土桩(螺旋钻孔桩除外)项目已综合泥浆护壁人工、材料和机械,如地质条件许可,无需泥浆护壁,应扣除定额内的黏土、水和泥浆泵含量,人工、机械乘系数0.9计算。
13.预制方桩包角钢、钢板接桩可按设计文件要求调整钢材含量,其他不变。胶泥接桩可按桩截面0.16 m2/根比例调整胶泥含量,其他不变。
14.湖(河)堤打桩项目未包括支架和船及水上运输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掺石灰、掺土、砂石,加固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插板处理弹软土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土工布处理加固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
二、复合地基
1.沉管灌注砂石桩按钢管的外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2.深层搅拌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空搅按设计桩截面乘以地面至桩顶长度,以体积计算。
3.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4.振冲(钻孔压浆)碎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5.压密注浆:
(1)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压密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体积计算。
6.高压旋喷水泥桩:
(1)高压旋喷水泥桩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高压旋喷水泥桩喷浆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7.水泥粉煤灰碎石(CFG)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三、基坑围护工程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以开挖宽度及深度,以体积计算。导墙混凝土浇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注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泥浆量以地下连续墙开挖尺寸,以体积计算。
(3)连续墙接头管、清底置换按分段施工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4)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安装区分不同深度,以质量计算。
2.围护桩:
(1)劲性围护桩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型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钻孔咬合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导墙执行地下连续墙规定)
(3)打拉森式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打、拔型钢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钢板桩切割、焊接按切割、焊接断面以“个”计算。
四、基坑支护工程
1.锚杆(土钉)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锚杆(土钉)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
3.坡面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锚头制安、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钢筋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6.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桩尖制作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制作及埋设按设计使用桩尖数量计算。
2.钢桩尖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七、打、压(送)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离心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离心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枓时,另行计算。
2.送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送桩长度,以体积计算(空心体积应扣除)。
八、打(送)钢管桩
1.打钢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送钢管桩按送桩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钢管桩切割按设计切割数量计算,精割盖帽以“只”计算。
4.钢管桩管内取土、填心按设计取土(填土)体积计算。
九、预制桩、离心桩、钢管桩接桩按接头数量计算。
十、沉管式灌注混凝土桩
1.单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复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单打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体积计算。
3.夯扩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再加投料长度乘以标准管的内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一、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埋设钢护筒按埋设深度计算。
2.灌注混凝土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从自然地面至桩底,以体积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6.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护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从自然地面至扩大头处(或桩底),以体积计算。
7.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身混凝土浇筑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9.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后注浆:
(1) 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按设计桩长加20cm,以长度计算。
(2) 桩后注浆按实际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10.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泥浆运输按钻孔体积计算。
11.钻(挖)孔灌注桩钢筋笼制安及护壁钢筋:
(1) 钢筋笼制作及护壁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 钢筋笼安装区分不同桩长,按安装数量计算。
十二、支架和船上打桩
1.打圆木桩: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打木板桩: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的,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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