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各种配合比是根据JGJ 55-2011、JGJ/T 98-2010、GB 50204-2002(2011版)标准及有关规定编制的,作为确定定额消耗量的基础,并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不作为实际用料的配合比。
二、各项配合比配制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已包括在各相应定额项目中。
三、各种配合比用量均包括了操作损耗。砂是按天然砂数量列入,已包括过筛损耗、操作损耗及含水率,不得因砂质及含水率不同调整数量。
四、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均按密实体积计算,使用时不得再增加虚实体积系数。
五、配合比中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不同品种水泥因素,不论实际使用哪种品种的水泥,除设计注明外,水泥用量均不得调整。
六、混凝土配合比中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有32.5、42.5及52.5级,根据不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在各项配合比中选定一种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凝土实际使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同时,水泥用量不得调整。
七、抗渗混凝土、膨胀混凝土、早强混凝土未编制,如设计和工艺要求需掺加膨胀剂、早强剂、防冻剂等外加剂,水泥用量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外加剂用量另计,其他不变。
八、混凝土坍落度10~90mm中按不掺加减水剂计算,坍落度90~200mm中按掺加减水剂计算。
九、砌筑砂浆中按不掺加微沫剂计算,实际施工中采用,其含量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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