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包括砖基础、毛石基础、砖墙、砖柱、零星砌体、抹水泥砂浆加固砌体墙面、砌体裂缝压力灌浆等项目。
二、砖墙不分内外墙、不分墙体厚度,均执行砖墙定额子目。
三、零星砖砌体适用于单体体积≤0.1m3的砌筑。
四、 砖砌体内钢筋加固执行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分部钢筋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五、抹水泥砂浆加固砌体墙面,如采用纤维砂浆、树脂砂浆,可在相应定额子目材料中增加材料,消耗量根据设计要求掺入量确定,定额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六、抹水泥砂浆加固砌体墙面定额子目未包括锚固钢筋、对拉钢筋、钢筋(钢丝)网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七、抹水泥砂浆加固砌体墙面定额子目已包含刷(喷)素水泥浆,如涂刷界面剂应将水泥浆换为界面结合剂,定额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八、水泥砂浆粉钢筋网柱面时,人工乘系数1.5,其他不变;水泥砂浆粉弧形墙时,人工乘系数1.2,其他不变。砌体钢筋网加固中,窗间墙(面宽≤1m)按柱计算。
九、砌体裂缝压力灌浆如采用灌缝胶的,执行混凝土裂缝灌缝加固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石基础与墙、柱的划分。
1、有地下室的工程以地下室地面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
2、无地下室的工程以首层室内设计地坪±0.00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
3、如基础和墙体的砌筑材料不同时,按不同材料结合处划分。
二、砖、石基础、砖墙、零星砖砌体的工程量按图示体积计算。应扣除嵌入的柱、梁、现浇带以及单个洞口面积>0.3 m2的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伸入的梁头、垫块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腰线也不增加。突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计算。
三、砖柱按柱基、柱身分别以m3计算,应扣除混凝土梁垫,但不扣除伸入柱内的梁头、板头所占的体积。柱基、柱身工程量合并套用“砖柱”定额。
四、计算基础和墙体工程量时,其计算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高度按实际砌筑高度计算。
五、水泥砂浆加固砌体墙面按加固墙面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0.3 m2孔洞所占面积,附墙柱侧面和洞口、空圈侧壁并入工程量内计算。
六、砌体裂缝压力灌缝按裂缝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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