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1.外墙装饰面层和幕墙应利用土建单位已搭设的外脚手架,如土建单位未搭设而由装饰单位自行搭设时,可按装饰工程外脚手架相应定额执行。实际装饰单位未搭设脚手架则不应计取外脚手架费用。
2.单独搭设幕墙和外墙局部装饰面层的外脚手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8。
3.高度在3.6m以内的墙、柱(梁)、天棚面装饰所需的脚手架搭、拆人工和脚手架材料摊销费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高度超过3.6m的墙、柱(梁)、天棚面装饰,可以计算装饰脚手架。挑脚手架适用于外檐、挑檐等部位的局部装饰。悬空脚手架适用于有露明屋架的屋面板勾缝、油漆或喷浆等部位。
4.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3.6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但柱、梁、墙面的装饰不再计算装饰脚手架。
5.天棚、柱、梁、墙面只做油漆、喷(刷)涂料,高度超过3.6m时,应按满堂、装饰脚手架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4。
6.建筑物室内天棚面层净高在3.6m内,吊筋与楼层的连接点高度超过3.6m时,应按满堂脚手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2。
7.垂直运输费是指建筑物内、外装饰垂直运输所需的费用。
8.超高增加费指装饰高度超过20m所增加的人工、机具降效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外装饰脚手架计算规则
1.外墙装饰面层、幕墙脚手架按其外边线长度,乘以室外地坪至装饰面顶端高度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车辆通道以及原有装饰面层所占的面积。
2.吊篮脚手架按其装饰面的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3.同一建筑物装饰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工程量。
二、室内装饰脚手架计算规则
1.装饰脚手架
室内柱面、梁面、墙面装饰高度超过3.6m时,按以下规定计算装饰脚手架:
⑴梁面、墙面按设计室内地坪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面积计算。
⑵柱面按图示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⑶上述所指长度、高度均为装饰面的长度、高度。
(4)如满堂脚手架可以利用时,不再计算墙、柱、梁面装饰脚手架。
2.满堂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按天棚装饰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墙垛所占的面积。其高度在3.6~5.2m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一层。
3.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计算。
4.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垂直运输费
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3.6m时,内外装、垂直运输费按人工费之和乘以下表系数。
垂直运输费分段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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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础 |
垂直运输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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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以内 |
100以内 |
15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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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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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 |
0.05 |
0.06 |
0.07 |
0.08 |
四、超高增加费
装饰工程其装饰高度(层数)超过20m(6层)以上部分的超高增加费,按装饰段的人工费之和,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超高增加费分段降效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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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础 |
装饰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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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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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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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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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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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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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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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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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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