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一、《山东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SD02-21-2018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在《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SD02-31-201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以主带次、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制而成。
二、本定额共分五册,包括:
第一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三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四册消防工程
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查安装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优化设计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可作为初步设计阶段筹集、划拨资金的参考。
四、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与新建、扩建工程中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配套的安装工程。
五、本定额是以国家、省以及有关行业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制订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包括从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施工完毕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内容。
七、关于人工:
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八、关于材料: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3.本定额中主要材料数量均以加“()”表示。以“(一)”表示的,是指主要材料数量需按设计要求计算。定额中的材料费未包括主要材料费,主要材料费可按编制期市场价格计算。
4.本定额中仅表示出主要材料和部分辅助材料的用量,其余各项材料列为其他材料以“元”表示。
九、关于机械和仪器仪表:
1.本定额中的机械费包括施工机械费用和施工仪器仪表费用。
2.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仪器仪表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包括施工机械和施工仪器仪表台班使用量及其机械幅度差。
3.定额中未计大型施工机械的进出场及安拆费,发生时,可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关于现场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有关费用可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
1.安装与生产(使用)同时进行施工增加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70%。
2.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70%。
3.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70%。
十二、本定额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可以参照《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SD02-31-2016相关项目执行。
十三、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四、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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