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起重设备安装、输送设备安装、起重机轨道安装、滑触线安装、移动软电缆安装。起重、输送设备电气安装系按制造厂家试验合格的成套设备考虑的。起重、输送设备的设备安装、车档制作安装、电气安装调试及电源滑触线、联锁开关、电源开关的调试己包括在相应的安装定额中,不得重复计算。
二、起重机轨道安装综合了各种安装方式,执行时不再区分,统一执行。轨道附属的各种垫板、联接板、压板、固定板、鱼尾板、连接螺栓、垫圈、垫板、垫片等部件配件均按随钢轨定货考虑(主材)。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2.劳动监察部门的监测检验费。
3.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四、滑触线及支架安装高度是按10m以下考虑的,若安装高度超过10m时,超出部分的安装工程量其人工乘以系数1.1。
五、滑触线安装综合各种规格的滑触线安装,执行时不再区分规格,统一执行。角钢、扁钢、圆钢、工字钢滑触线已考虑了刷相色漆。
六、滑触线伸缩器和座式电车绝缘子支持器的安装,已分别包括在滑触线安装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七、移动软电缆的电缆滑轨安装执行起重机轨道安装相应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成套起重设备安装,按起重量以“台”计算。
二、成套输送设备安装,按设备类型和型号规格,以“台”计算。
三、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按轨道的安装部位等分别列项,按单根轨道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滑触线安装按图纸设计区分不同的类型,以“10m/三相”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移动软电缆安装区分敷设方式,按每根电缆的长度或截面积以“套”或“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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