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有关专业册注明不适用本章定额的除外)。
二、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沟槽、基坑回填共三节内容。
三、土方不分干土、湿土,均按定额相应子目执行。定额不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如遇地下水时,排水费用另行计算。
四、沟槽、基坑土石方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其他的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
五、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按挖深6m以内考虑。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已综合了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等内容。
六、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43、机械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大型基坑支撑土方定额适用于有专项设计的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具有围护结构的深基础开挖。
七、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的积水考虑,定额内未包括防水和覆盖材料费,发生时可按实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有石料粒径解小要求,增加的费用另计。
八、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
九、本章不包括施工现场障碍物清除、边坡支护等内容,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执行。
十、定额中回填土(包括松填、夯填、碾压)均已考虑了5m内的就近取土因素,超过5m按以下规定计算:
1.就地取余松土或堆积土回填时,除按填方定额执行外,另按运土方定额计算土方运输费用。
2.外购土者,土方费用另计。
十二、本章定额己综合考虑了槽坑单双面抛土、石因素。
十三、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代表性岩石 | 开挖方法 | 单轴饱和抗压强度(MPa) | |
极软岩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 <5 | |
2.各种半成岩 | ||||
软质石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 5~15 |
2.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较软岩 | ||||
3.未风化一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
较软岩 | 1.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15—30 | |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
硬质石 | 较硬岩 | 1.微风化的坚硬岩 | 30—60 | |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 ||||
坚硬岩 | 未风化一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 >60 |
注:本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级标准》GB/T50218-201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整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挖、运、破碎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分别按土方体积换算表、石方体积换算表相关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体积 | 压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1.00 | 0.77 | 0.67 | 0.83 |
1.20 | 0.92 | 0.80 | 1.00 |
1.30 | 1.00 | 0.87 | 1.08 |
1.50 | 1.15 | 1.00 | 1.25 |
石方体积换算表
名称 | 天然密实体积 | 虚方体积 | 松填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石方 | 1.00 | 1.54 | 1.31 | |
块石 | 1.00 | 1.75 | 1.43 | (码方)1.67 |
砂夹石 | 1.00 | 1.07 | 0.94 |
二、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的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20cm,较软岩、硬质岩15cm。
三、路槽土方工程量按设计车行道底基层宽度每侧增加20cm计算。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实计算。管沟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五、挖土放坡和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m) | 人工开挖 | 机械开挖 | ||
沟槽、坑内 | 沟槽、坑边 | 顺沟槽方向坑上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1:0.50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
槽、坑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度(cm) | 混凝土管道 | 其他管道 | 构筑物 | ||
基础≤90° | 基础>90° | 无防潮层 | 有防潮层 | ||
50以内 | 40 | 40 | 30 | 40 | 60 |
100以内 | 50 | 50 | 40 | ||
250以内 | 60 | 50 | 40 | ||
250以外 | 70 | 60 | 50 |
1.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百分比加权计算。
2.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另增加15cm。
六、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自卸汽车、泥浆罐车运输运距超过20km时,按各地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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