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下连续墙、咬合灌注桩、型钢水泥土搅拌墙、锚杆(索)、土钉、喷射混凝土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黏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土质情况下桥涵工程的基坑与边坡支护,遇其他较硬地层时执行相应项目。
三、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为普通泥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另行调整。
四、地下连续墙已综合考虑泥浆池的制作、拆除及废浆运弃内容。
五、咬合灌注桩已综合了导墙(含钢筋)内容。
六、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定额中,型钢按型号HN700×300×13×24mm,采用插二跳一的布设方法编制,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另行调整型钢含量。
七、锚杆定额与砂浆土钉定额中,钢筋的品种、规格,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另行调整。
八、喷射混凝土支护有筋(斜面)定额中未含锚杆间加强筋,发生时执行第一册《通用工程》中相应项目。挂网钢筋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另行调整。
九、腰梁、冠梁制作执行现浇混凝土小型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下连续墙按设计截面面积(设计长度乘以宽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二、咬合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单桩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搅拌桩成孔中重复套钻工程量己在项目考虑,不另行计算。
四、锚杆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锚索钻孔、压浆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锚索附件己综合入锚索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单独计算工程量。
五、砂浆土钉、钢管护坡土钉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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