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透水管、箱涵制作、顶进、箱涵接缝、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气垫安拆及使用、箱涵内挖土及金属顶柱、护套及支架制作等内容。
二、本章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及现浇混凝土箱涵工程。
三、箱涵制作中含模板及脚手架,未包含支架,其费用套用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四、箱涵顶进发生的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等临时工程,执行第一册《通用工程》第四章措施项目及本册第二章基坑与边坡支护有关项目。
五、箱涵顶进未包括后靠背设施,其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洞体积
三、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等周转性材料,定额己按摊销量加损耗量计入不可重算。
四、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进工程量:按被顶进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箱涵顶入土体部分的位移工程量按箱涵顶部顶入土体距离计算)。
3.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按设计方案确定,如采用气垫后套用定额时乘以系数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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