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 说 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管(渠)道垫层及基础、管道铺设、渠道(方沟)及管道附属构筑物共四章。
二、本册定额是在现行2016版《山东省市政消耗量定额》基础上,以国家和有关部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等为依据编制的。各章节内容及定额子目设置,参考了初步设计方案阶段市政工程设计图深度要求及施工特点,为方便计量计价,综合了设计未明确或属于次要工序的施工内容。
三、本册定额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排水工程。本册同时适用于电缆管沟、综合管廊及电力、通信(市政道路范围内)、交通设施的土建工程。上述专业工程的配管、配线及接地等执行第十一册《路灯工程》相关定额 子目。
四、编制依据
1.《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SDA1-31-2016;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5.《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136-2009);
6.《铸铁检查井盖》(CJ/T3012-1993);
7.《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8.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
9.己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
五、本分册与其它专业概算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市政排水管道与套用建筑、安装定额的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入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凡厂、区室外排水管道(接户井)以外的市政管道、渠道及检查井,均执行本册概算定额。
2.管道沟槽和排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护及支撑工程及临时围挡等,执行
第一册《通用工程》中有关定额子目。
3.本册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有地下水,需降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工程》有关定额;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有关定额子目。
六、本册定额子目所称混凝土管、塑料管的管径均指其内径。
七、本册定额子目中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八、本册定额混凝土构筑物均包括材料运至现场(预制构件包括场内外运输),混凝土浇注、养护,模板制作安拆,脚手架或支架搭拆等全部工序施工内容。
九、本册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定额中钢筋含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附录五《市政工程模板及钢筋含量参考表》及市政排水工程案例项目综合考虑确定(见下表)。钢筋安装己综合考虑了垂直运输费。
钢筋混凝土构筑物钢筋含量参考表
构筑物及名称 | 含钢量(t/10m3) | ||
φ10以内 | φ10以外 | 钢筋小计 | |
非定型渠(管)道混凝土平基 | 0.53 | 0.35 | 0.88 |
现浇混凝土方沟壁 | 0.57 | 0.36 | 0.93 |
现浇混凝土方沟项、墙帽 | 0.56 | 0.42 | 0.98 |
板厚30cm以内 | 0.44 | 0.67 | 1.11 |
板厚30cm以外 | 0.03 | 0.75 | 0.78 |
十、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的钢筋用量,若设计已提供钢筋用量,则以设计提供钢筋总用量减去本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定额子目中钢筋含量(见上表)后的差值,套用第一册《通用工程》中的相应规格钢筋定额子目进行增减。
十一、本册各章混凝土构件定额子目中计取的模板,按照施工内容的不同,分别综合考虑了木模板、钢模板及胶合板模板。
十二、本册各种砌体、混凝土构件等定额子目均已综合计取了脚手架或支架费用。
十三、本册的材料及构件场内运输距离己综合考虑,其中预制构件已综合考虑了预制构件厂至工地现场的运输。
十四、未尽事宜见各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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