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 说 明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第四册《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隧道开挖与出渣、隧道衬砌、隧道防排水、临时工程、隧道机电工程、监测及监控、其他工程等,共七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SDA1-31-2016;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4.《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999;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市政工程》LD/T99.12-2008;
6.《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8.相关省、市、行业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及基础资料。
四、岩石隧道的岩体按《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进行分级,包括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极软岩。土质隧道的土壤分类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进行分级,包括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
五、本册定额中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隧道混凝土定额已包括混凝土输送的工作内容。
六、本册定额中洞内未包括的其他工程,执行市政工程其他册或其他专业工程定额相应项目,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七、盾构法掘进工程可采用相应城市轨道交通定额。
八、本册定额未考虑所需超前地质预报的费用,超前地质预报的费用可根据要求另行计算。
九、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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