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监测、监控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表监测、地下监测、裂缝监测及监控测试等项目。 二、监测、监控地下构筑物建筑时,反映施工对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 三、本章监测、监控定额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但不适用对特殊房屋及建筑物的特殊监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监测、监控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控测试两部分。 二、监测点布置数量由设计方案确定。 三、监控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内监控的测定项目划分为三项以内、六项以内和六项以外,以“组日”为计量单位,监测时间由设计方案确定。 文档导航← 第五章 隧道机电工程第七章 其他工程 → 这篇文章对您有用吗? 是 否 我们要如何帮助您? 名称 邮件 主题 信息 发表评论 点击这里取消回复。 昵称 * 邮箱 * 网址 表情 格式 提交评论 有人回复时邮件通知我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删除线 链接 图片 代码 引用 PHP JavaScript CSS 私密 暂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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