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有关专业册注明不适用本章定额的除外)。
二、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挖湿土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l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
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项目。
五、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七、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43、机械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八、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子目乘以系数2.5,机械子目乘以系数1.5。
九、人工挖土中遇碎、砾石含量在31%~50%的密实黏土或黄土时按四类土乘以系数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三、四类土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淤泥翻挖执行相应挖淤泥子目。
十一、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的积水考虑,定额内未包括防水和覆盖材料费,发生时可按实际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有石料粒径解小要求,增加的费用另计。定额中已包括爆破后的改炮、改锤等工序。
十二、反铲挖掘机挖坑、槽土方按反铲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反铲挖掘机挖坑、槽石碴按反铲挖掘机挖石碴定额子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液压破碎锤破碎坑、槽岩石按液压破碎锤破碎岩石定额子目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
十三、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5%执行底层土质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
十四、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
十五、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机械按下表调整。
机械调整表
宽度 | 两边停机施工 | 单边停机施工 |
基坑宽15m内 | 15t | 25t |
基坑宽15m外 | 25t | 40t |
十六、本章不包括施工现场障碍物清除、边坡支护等内容,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执行。
十七、定额中回填土(包括松填、夯填、碾压)均已考虑了5m内的就近取土因素,超过5m按以下规定计算:
1.就地取余松土或堆积土回填时,除按填方定额执行外,另按运土方定额计算土方运输费用。
2.外购土者,按实际计算土方费用。
十八、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应扣除洒水车和水的费用。
十九、本章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槽坑单双面抛土、石因素。
二十、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代表性岩石 | 开挖方法 | 单轴饱和抗压强度(MPa) | |
极软岩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 <5 | |
2.各种半成岩 | ||||
软质岩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 5~15 |
2.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较软岩 | ||||
3.未风化一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
较软岩 | 1.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15~30 | |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
硬质岩 | 较硬岩 | 1.微风化的坚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30~60 |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 ||||
坚硬岩 | 未风化一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 >60 |
注:本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整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挖、推、铲、装、运、破碎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分别按土方体积换算表、石方体积换算表相关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体积 | 压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1.00 | 0.77 | 0.67 | 0.83 |
1.20 | 0.92 | 0.80 | 1.00 |
1.30 | 1.00 | 0.87 | 1.08 |
1.50 | 1.15 | 1.00 | 1.25 |
石方体积换算表
名称 | 天然密实体积 | 虚方体积 | 松填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石方 | 1.00 | 1.54 | 1.31 | |
块石 | 1.00 | 1.75 | 1.43 | (码方)1.67 |
砂夹石 | 1.00 | 1.07 | 0.94 |
二、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的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20cm,较软岩、硬质岩15cm。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开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路槽土方工程量按设计车行道底基层宽度每侧增加20cm计算。
六、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实计算。管沟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七、挖土放坡和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m) | 人工开挖 | 机械开挖 | ||
沟槽、坑内作业 | 沟槽、坑边作业 | 顺沟槽方向坑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1:0.50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l:0.33 | 1:0.25 |
槽、坑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度(cm) | 混凝土管道 | 其他管道 | 构筑物 | ||
基础≤90° | 基础>90° | 无防潮层 | 有防潮层 | ||
50以内 | 40 | 40 | 30 | 40 | 60 |
100以内 | 50 | 50 | 40 | ||
250以内 | 60 | 50 | 40 | ||
250以外 | 70 | 60 | 50 |
1.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百分比加权计算。
2.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另增加15cm。
八、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运距系数表
项目 | 推土机、铲运机 | 人力及人力车 |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系数 | 1.75 | 2 | 2.5 | 5 |
2.拖式铲运机(斗容量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九、平整场地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自卸汽车运输运距超过20km时,按各地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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