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包括基础拆除、土石方和基础工程,施工以手工操作为主,配合小型机具操作。
二、平整场地是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高差平均相差±30cm 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相差30cm 以上时,应按挖、运、填土方计算。
三、沟槽、基坑和土方划分规定:
1. 底宽在3m 以内,且长大于宽3 倍以上的为沟槽;
2. 底长小于底宽3 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 ㎡以内的为基坑;
3. 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方计算。
四、挖土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考虑,填方按夯(振)实后的体积考虑。
五、干土、湿土以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水位为分界线,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除淤泥、流砂子目按湿土编制外,其余土方定额子目均按干土编制。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挖淤泥、湿土施工措施费用应另列项目计算。
六、人力运土以实方为准。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 倍计算。
七、汽车场外运输土石方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畜力场外运输土石方按本定额措施项目“脚手架工程及二次运输”对应的子目计算。
八、人工打圆木桩,圆木桩的防腐、防虫处理在本定额“油漆工程”相应子目考虑,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九、本章不包括微型桩的泥浆处理、钢筋或花管费用,另行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十、微型桩子目未考虑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发生时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十一、基础、垫层整修的子目适用范围:按原状修复、加固的建(构)筑物。
十二、垫层材料的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换算;碎石、砂垫层级配不同时,砂石材料含量可进行换算。
十三、砖石基础是以首层室内设计地坪±0.000 以下的砌体。弧形墙基按墙基子目执行乘以系数1.10。
十四、砖石砌体基础补砌的如设计砂浆标号不同时,砂浆标号可进行换算。
十五、子目中砖的含量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设计规格与子目不同时,砖及砂浆含量应按实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拆除工程量按实际拆除尺寸以“m3”计算。
二、土方及地基处理
1. 人工挖土方工程量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2. 地槽、基坑挖土深度普通土超过1.2m,放坡系数0.67;坚土超过1.5m,放坡系数0.33;砂砾坚土超过2m,放坡系数0.25。
3. 回填土按夯实的体积以“m3”计算。
4. 场地平整按建筑物外墙边各加2m 计算。
5. 人工打圆木桩按设计木材直径和长度查《原木材积表》(GB/T4814-2013)的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送桩按自然地坪面至桩顶长度乘以截面面积以“m3”计算。
6. 微型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三、基础
1. 外墙基础和垫层长度按中心线计算,内墙基础和垫层按净长度以“m”计算。
2. 石基础补砌施工每边増加工作面15cm;混凝土基础垫层施工支模板时,每边增加工作面30cm;需做防潮层时,每边增加工作面6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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