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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广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2018)
  3. W.1.3 传统木作工程

W.1.3 传统木作工程

说  明

本章包括木作拆除工程、木作修辑工程、木作制安工程。

一、一般说明

1. 本章各节子目中的木料除已注明者外,均以软木类木种手工操作为准,如采用硬木类木种时,其制作人工费乘系数1.30,安装人工乘系数1.15,材质不同时应予换算。

2. 木种分类分为硬木与软木两类

(1)硬木类名称:坤甸木、东京木、山樟木、铁木、櫶木、梢木、柚木、花梨木、榉木、椎木、石班木、黎木、松木(青松、黄花松)、椆木、荔枝木、龙眼木、水曲柳、菠萝格木。

(2)软木类名称:杉木、白松木、红松木、香樟木、苦栋木、山枣木、把麻木、柳桉木、椽木等。

3. 本章子目除注明者外,均以刨光为准,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定额中木材含量均为毛料。

4. 定额中杉原木规格均以φ150 内为准,规格材质不同时应予换算。

5. 定额中各类构、部件分档规格均以图示尺寸(即成品净尺寸)为准;定额内已包括刨光一面3mm 双面5mm 的刨光损耗在内。

6. 木材以干燥适用为准,未包括特殊处理费,如有发生按实计算。

7. 各种雕刻,均以软木单面为准。如需双面雕刻者基价乘以系数2.00,硬木单面雕刻者基价乘以系数1.80,硬木双面雕刻者基价乘以系数3.60。

8. 木构件项目除另有注明外均不包含雕刻,发生时应套相应子目。

9. 玻璃安装与拆换添补包含定位、切割、校正、安装、固定,玻璃种类规格不同时应予换算。

10. 木构件拆解包括支顶、绑戗木、编号、起退销钉及拉接铁件、分解出位、运至地面、分类整理,码放至建筑外围20m 以内的指定地点,超出此运距运费另计。

11. 木构件制作包括排制丈杆、样板、选配料、截料、刨光、画线、砍凿成型、弹中线、画榫、开榫、凿卯、弹安装线、编写安装号、试装等以及码放在指定地点。

12. 屋面拆除及安装,屋面坡度系数大于0.50 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40。

13. 板类制作包括截配料、企口、拼缝、穿带、刨光、挖博缝头、制作边缝压条。

14. 木斗栱定额编号W1-3-803~W1-3-812 按《营造法原》做法编制,定额编号W1-3-813~W1-3-840 按《清式营造则例》做法编制,其他斗栱子目亦按此执行。

15. 定额编号W1-3-813~W1-3-840 斗栱均以8cm 为基准,斗口尺寸变动时,定额按下表调整。

斗口 4cm 5cm 6cm 7cm 8cm 9cm 10cm 11cm 12cm
人工费调整系数 0.64 0.70 0.78 0.88 1.00 1.13 1.28 1.48 1.68
材料费调整系数 0.14 0.25 0.43 0.67 1.00 1.42 1.95 2.54 3.22

16. 斗栱规格以五七式为准(斗面×斗底×斗高为200mm×140mm×140mm 净料),刨光损耗5mm 已包括在定额内。如做四六式(斗面×斗底×斗高为170mm×110mm×110mm 净料)者,枋材消耗量乘系数0.65,人工消耗量乘系数0.80。如做双四六式者,枋材消耗量乘系数2.30,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44。

17. 制作斗栱包括翘、昂、耍头、撑头、升、斗、销等全部部件的制作, 及挖翘眼, 雕刻麻叶云、三幅云, 草架摆验。不包括垫栱板、枋、盖斗板等附件的制作。

18. 斗栱安装包括部件的全部安装过程。

19. 斗栱检修适用于建筑物的构架基本完好, 无需拆动的情况下, 对斗栱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斗栱各部件的损坏情况, 统计需添配的部件, 进行简单的修理及用圆钉、木螺丝加固。

20. 斗栱拨正归安适用于建筑物的构架及斗栱损坏较轻, 只需拆到檩木, 不拆斗栱的情况下, 对斗栱进行复位整修及简单的加固。包括桁檩拆解后, 对歪闪移位的斗栱进行复位整修。

21. 斗栱检修、拨正归安均以平身科、柱头科为准, 牌楼斗栱角科检修及拨正归安按平身科子目基价乘以系数3.00, 其他类斗栱角科按平身科子目基价乘以系数2.00。

22. 斗栱检修或斗栱拨正归安若需添配斗或斗耳、单才栱、昂嘴头等,另套用木作修辑工程,添加配件子目。

23. 斗栱拆修适用于将整攒、组斗栱拆下进行修理的情况, 包括将整攒斗栱拆散、整理、添换缺损的部件及草架摆验。定额已综合添换缺损部件的工料, 增减均不调整, 也不再套用添配部件子目。

24. 添配部件包括清除斗栱上已损坏部件、配置、安装新件。

25. 昂嘴剔补包括剔除损坏的部分, 铲刨平整, 配置、修补昂嘴。

26. 斗栱保护网拆修包括网的整修、连缝、补缝、固定。

27. 本定额木构件安装未考虑采用吊装机械吊装费用, 凡单体重量超过500kg 者, 吊装机械费按实计算, 但应扣除定额中电动葫芦的机械台班。

二、木作拆除说明

1. 拆除工程指将旧构件拆卸或凿除,不考虑旧料回收。

2. 本章未包括拆除废料外运,单向拆除未包括垂直运输。

3. 附在主体上的构件,并入相应主体子目内计算。

三、木作修辑说明

1. 检修适用于建筑物的构件基本完好,无需拆动的情况下,对构件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构件各部件的损坏情况,统计需添配的部件,进行简单的修理及用圆钉、木螺丝加固。

2. 修辑工程中已考虑对原构件拍照、编号、记录的工作内容。

3. 其他配件拆解:配件支顶、绑戗木、编号、起退销钉及拉接铁件、分解出位、运至地面、分类整理按码堆放。

4. 更换添配部件:清除构件上已损坏部件、配置、安装新部件。

5. 斗栱拆解:斗栱支顶、绑戗木、编号、起退销钉及拉接铁件、分解出位、运至地面、分类整理按码堆放。

6. 斗栱检收:检查斗栱各部件的损坏情况,统计需添配的部件,进行简单的修理及用圆钉、木螺丝加固。

7. 斗栱拨正归安:对歪闪移位的斗栱进行复位整修,统计需添配的部件,进行简单的修理及用圆钉、木螺丝加固。

8. 斗栱拆修:将整攒斗栱拆散、整理、添换缺损的部件、草架摆验、安装。

9. 斗栱单独添配部件:清除斗栱上已损坏部件、配置、安装新部件。

10. 双面芯屉拆解人工费乘以系数1.50。11. 直棂窗拆解套用木作修辑工程,屏门子目。

12. 木作门窗修补工程不包括油漆,发生时另行计算。

13. 门窗每扇损坏面积超过50.00%的不属修辑范围,套用木作制安工程,门、窗扇安装子目。

14. 芯屉补换棂条包括修换仔边、补换棂条、重新组装。

15. 墙裙饰面板补换项目,除另有注明者外,不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木龙骨、基层。

16. 拆换普通门窗小五金,不同规格的门窗小五金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7. 剔补板洞按面积0.05 ㎡以内为准;面积在0.05 ㎡~0.15 ㎡间, 人工乘以系数1.50, 材料乘以系数3.00;面积在0.15 ㎡以上套用木作修辑工程,板壁补换子目。

四、木作制安说明

1. 制作包括选料、截配料、刨光、画线制作成型全部过程;安装包括整体安装或分件组安装,钉护口条等;贴靠砖墙的安装还包括剔砖墙下木砖、刷防腐剂等;贴靠木结构的安装还包括在木件上剔凿卯眼。

2. 除另有注明外,新配制的木构件,不包括安铁箍等加固件,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3. 椽(桷)类安装包括分模排椽(桷)档及檐椽(桷)、飞椽齐头。

4. 其他配件制作:包括选料、放样造板、运料、砍凿成型、弹线、刨光、画线、凿榫、锯榫、汇榫、编写安装号、试装、码放在指定地点等。

5. 其他配件安装:包括抄平、定位、裁销、安装、临时支撑、吊线、校正、固定、嵌入墙内部分刷沥青油。

6. 木斗栱制作:包括选料、放样造板、运料、砍凿成型、弹线、刨光、画线、凿榫、锯榫、汇榫、编写安装号、试装、码放在指定地点等。

7. 木斗栱安装:包括安装、临时支撑、吊线、校正、固定、嵌入墙内部分刷沥青油。

8. 木门窗子目中均以软木类木种为准,如采用硬木类木种时,门窗框扇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43、门窗框扇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25、木材损耗按有关规定乘以系数1.20,材质不同时应予换算。

9. 隔扇内如有推板,材料加0.015m3,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10. 双层心屉制安,按单层相应心屉制安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80。

11. 在气楼上安装窗框扇按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8。

12. 固定玻璃百页窗如每块玻璃在0.4 ㎡内者,制作木工人工费乘以系数1.40,安装木工人工费乘以系数1.80。

13. 门窗制作以单榫为准,如双榫人工费乘以系数1.11。

14. 木门窗制安未包括玻璃工料费,如发生时另套用“木作制安工程”相应子目。

15. 板类安装包括挂线、找平、钉牢、钉边缝压条及挖檩窝。

16. 门栊制作,包括挖弯成型,企边线。

17. 栏杆制安不包括望柱。

18. 匾额、楹联制作不包括刻字费用。

19. 定额未包含构件起线,如发生时另套用“木作制安工程”相应子目。

20. 普通单层木窗框断面以54cm2,一玻一纱框以66cm2,单层门框以60cm2计算,如断面不同时,木材可按不同截面换算,但人工不变。

21. 普通玻璃窗扇立挺断面以24cm2,纱窗扇19cm2,胶合板门立挺断面以31.5cm2,纱门扇以36cm2,玻璃门扇和自由门扇以45cm2,其余普通门扇立挺以43cm2计算。如断面不同时,木材可按不同截面换算,但人工不变。

22. 门窗扇的各种芯屉均以有仔边作法为准, 无仔边芯屉均不作调整。

23. 制作实踏大门、撒带大门、屏门均包括穿带, 攒边大门制作包括做木插销。

24. 帘架风门随支摘窗夹门套用隔扇子目, 窗架横披窗, 隔扇槛窗上的横披窗套用槛窗子目,支摘窗上横披窗套用支摘窗子目。

25. 制作长短窗、支摘窗扇、坐凳楣子包括边抹、芯屉、楣子腿等框外延伸部分,其中工字、握拳、卡花、海棠花、荷叶墩、裙板及绦环板等,如表面带雕刻另套用木作制安工程,木雕相应子目。

26. 浴厕门木门框未考虑顶横框,如设计需要时,每100 ㎡框外围面积增加枋料0.277m3,人工费乘以1.04。

27. 普通木门窗制作、安装定额均未包含盖口条和压缝条制作、安装的工机料,如发生时,按贴脸计算。

28. 门窗扇制安不包门钉、面叶、大门包叶、壶瓶形护口等配件, 如发生时另套用“木作制安工程”相应子目。

29. 木龙骨圆形高低级艺术造型天棚,以木龙骨平板型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材料费乘以系数1.15。天棚龙骨制安不包括洞口、灯孔的开孔工料在内。

30. 制作隔墙板包括压缝引条, 边缝压条。

31. 飞罩外框毛料规格5.5cm×7.5cm,落地园罩边梃毛料规格5.5cm×7.5cm,落地方罩边梃毛料规格5.5cm×7.5cm,设计不同可换算。

32. 门簪不论其截面为六边形, 八边形或带梅花线角均以其外端面形制为准。

33. 门簪套价按素面考虑,如表面带雕花,另套用“木作制安工程”相应子目。

34. 门簪直径在18cm 以外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材料费乘以系数1.87。

35. 制作窗榻板、筒子板包括拼缝穿带, 筒子板不包括钉贴脸。

36. 安装工程使用不同规格的门窗五金配件时,单价及用量按实换算,人工费不变。

37. 木作门窗安装玻璃,定额中按一般平板玻璃考虑,若设计采用特种玻璃可换算单价,人工费、材料消耗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柱、梁、枋、桁(檩)条、连机、搁栅、戗木、椽条等木构件均按设计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以“m3”计算(圆木构件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最大截面积计算)。

1. 柱类构件柱高按图示由柱础上皮量至柱顶,若出榫应按实长计入。矮柱,瓜柱,雷公柱等高按图示最大尺寸计算。

2. 梁、枋、搁栅、踏脚木等构件的长度,其端头为半榫的长度量至柱中,端头为透榫的长度量至榫头外端。

3. 檩、连机类构件的长度按每个开间梁架轴线间距计算,搭角出头部分按实计入,悬山出挑、歇山收山者,山面量至博风板外皮,硬山建筑山面量至山墙中线。

4. 扶脊木长度按其下脊檩的长度计算。

5. 老戗木、嫩戗木按最大外接矩形截面积计算,长度按实际斜长计算。

6. 直椽按檩中至檩中斜长计算,与承椽枋相交者量至枋中线,檐椽出挑量至端头外皮,封护檐檐椽量至檐檩中外加一檩径。

二、木构架清洗按清洗建筑面积以“㎡”计算。

三、斗栱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组”、“攒”计算。

四、斗栱的单独添配的部件以“件”、“只”计算。

五、柱头座斗、戗山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以“m3”计算。

六、斗栱的拆解、检修、拨正归安、拆修以“座”、“组”、“攒”计算。

七、斗栱的单独添配的部件以“件”计算。

八、里口木、瓦口板、椽碗板、封檐板、眼沿勒板等以“m”计算。

九、垫栱板均按设计最大外接尺寸,以三角形或梯形面积以“㎡”计算。

十、山雾云、悼木、蒲鞋头、梁垫等均以“副”、“只”计算。

十一、硬木斤销、雀替、柱中销、枫栱、牛腿、撑栱等均以“只”计算。

十二、各种板类按面积以“㎡”计算。

十三、山花板(即疝垫板)按三角形面积以“㎡”计算,不扣除檩窝所占面积。

十四、排疝板(即博风板)、夹堂板按设计最大外接尺寸以“㎡”计算。

十五、普通木门窗扇部件拆换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根”计算。

十六、木门窗框部件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m”计算。

十七、门窗玻璃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计算。

十八、栏杆柱整修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根”计算。

十九、扶手整修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m”计算。

二十、弯头整修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个”计算。

二十一、拆木间隔以实拆的净面积以“㎡”计算。

二十二、门窗小五金拆换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个”、“只”、“把”计算。

二十三、木门窗套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计算。

二十四、木门窗贴脸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m”计算。

二十五、木压条拆换工程量按拆换数量以“根”计算。

二十六、铁窗纱拆换工程量按拆换尺寸以“㎡”计算。

二十七、挂画线、踢脚线拆换工程量按拆换的延长尺寸以“m”计算。

二十八、木门窗换梃以“根”计算。

二十九、坐凳楣子按边抹外围面积以“㎡” 计算。( 坐凳楣子腿等边框延伸部分均不得计算面积)

三十、芯屉按仔边外围( 边抹里口) 面积以“㎡”计算。

三十一、芯屉补换棂条以需补棂条的仔屉面积以“㎡”计算。双层夹玻(纱)芯屉两面均需补换棂者按两面面积以“㎡”计算。

三十二、各种门、窗扇(不扣除芯屉所占面积)按边抹外围面积以“㎡”计算,板门、窗按扇的面积以“㎡”计算。( 门枢等边框延伸部分均不得计算面积)

三十三、什锦窗面积以水平长乘竖直高度以“ ㎡” 计算, 其贴脸、仔屉定额以单面考虑,如双面时按两面面积以“㎡”计算。

三十四、槛框、腰枋、通连楹、门栊按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其中槛、通连楹、门栊两端量至柱中, 抱框、间框( 柱)、腰枋按净长以“m”计算。

三十五、栏杆以楼地面或楼梯帮板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以长度(不扣望柱所占长度)以“㎡”计算。

三十六、窗榻板、坐凳面按最大外接长度乘宽以“㎡”计算。

三十七、窗榻板工作量按图示尺寸以“㎡”计算,如图纸未注明其长度时,按窗框外围宽度共加10cm 计算,窗台板凸出墙面宽度按抹灰面外皮加2.5cm 计算。

三十八、美人靠按上口长度以“m”计算。

三十九、挂落工程量按长度以“m”计算。

四十、飞罩、落地圆罩工程量按长度以“m”计算。

四十一、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天棚按展开面积以“㎡”计算。

四十二、井口天花天棚按主墙间面积以“㎡”计算, 不扣柱, 梁, 枋所占面积。

四十三、间壁及墙工程量以“㎡”计算,但应扣除0.3 ㎡以上的门窗、洞口。

四十四、木墙裙(护壁)按实铺面积以“㎡”计算。

四十五、帘架大框以边框外围以“㎡”计算, 下边以地面上皮为准。

四十六、门头板、余塞板按垂直投影面积以“㎡”计算。

四十七、窗帘盒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窗框外围宽度共加30cm计算。其吊轨已包在定额内。单独安装铝质窗帘轨以“m”计算。

四十八、挂镜线以实贴墙的长度以“m”计算,与窗帘盒、门窗贴脸相连时,应扣除窗帘盒或门窗贴脸的长度。

四十九、门窗贴脸的长度,按门、窗框外围以“m”计算。

五十、木踢脚板的工程量以“㎡”计算,但在计算长度时不扣除门洞口和空圈处的长度,垛及侧壁也不增加,柱的踢脚板工程量应合并计算。

五十一、新装玻璃均按门窗的外围投影(满外量)面积以“㎡”计算。

五十二、拆换、添补玻璃按实换玻璃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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