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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
  3. E.1.1 前期工程

E.1.1 前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立地条件营造、起挖绿化植物、砍挖绿化植物、运输、假植、行道树打凿树穴调增等。

二、绿化地整理项目工作内容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如有发生,另行计算;绿化地铲除杂草不含杂草及渣土外运;绿化种植前地坪正负高差30cm内、零土方调运的整理捡平已包含在种植子目中。

三、起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适用于绿化地原有绿化植物迁移的起挖,不适用于生产绿地的苗木起挖。

四、截干起挖乔木按只保留主干或连同第1级分枝考虑;如需保留3/5以内树冠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计算;保留3/5以外树冠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50计算。

五、起挖、砍挖绿化植物,未考虑架空线路、房屋建筑和复杂立地条件等情况影响。

六、起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的枝叶清运按5km考虑,每增加1km内,载货汽车台班消耗量增加8.00%,其他不变。

七、砍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枝叶20km以内的弃运,超过的部分另行计算。

八、苗木运输子目适用于苗木迁移和发包方供应苗木的情况下的运输。

九、假植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1个月以内的养护费用,需要延长养护时间的,费用另行计算。假植苗木成活率参照栽植损耗率确定。

十、单干棕榈运输按乔木计算,丛生棕榈及竹类运输按灌木计算。

十一、本章定额立地条件营造相关子目以外的土石方工程、地坪正负高差30cm外的整平工程、或需场外调运的土石方工程,定额子目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子目计算。

十二、绿化灌溉设施安装工程定额子目套用《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立地条件营造

1.绿化地铲除杂草按需铲除杂草图示面积以“m2”计算,弃运工程量根据现场杂草情况折算成体积以“m3”计算。

2.微坡地形土方堆置从起坡点开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换、填耕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铺草前铺砂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起挖绿化植物

1.起挖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起挖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起挖绿篱、露地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起挖单干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起挖丛生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5.起挖散生竹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起挖丛生竹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三、砍挖绿化植物

1.砍伐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挖乔木树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砍挖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砍挖绿篱、露地花卉、芦苇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砍伐单干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挖单干棕榈树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砍伐丛生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5.砍挖竹类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四、运输

1.运输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运输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2.运输盆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盆”计算,运输袋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袋”计算。

五、假植

1.假植乔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假植灌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假植单干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假植丛生棕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六、行道树打凿树穴调增

1.人行道预制砖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2.沥青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10cm人工费、机具费按1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3.混凝土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10cm按1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4.碎石路面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20cm按2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5.水泥石屑稳定层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穴”计算,厚度不足20cm按20cm计算,石渣外运按实际体积以“m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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