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照下表标准计算(同时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只计算省级文明工地增加费):
名称 | 市级文明工地 | 省级文明工地 |
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 0.60 | 1.20 |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市政道路上施工所发生的交通疏解费用,编制概预算时按照项目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00%计算(有方案的按照方案计算),结算时据实结算。
四、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为了保护各种市政地下交叉管线而影响施工所发生的降效补贴费用,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五、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计算公式 | 备注 |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0.30 | 1.0.8≤δ<1;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
六、其他费用,如:施工临时道路(含临时消防车道)、大型预制梁设施、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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