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透水管铺设、箱涵制作、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气垫安装、气垫拆除、气垫使用、箱涵顶进、箱涵内挖土和箱涵接缝处理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只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箱涵预制顶进工程。
三、本章定额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未包括深基层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可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计算。
五、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的金属构件,按定额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六、泵送混凝土套用泵送混凝土增加费子目时需扣除混凝土子目中的“机动翻斗车装载质量1(t)”、“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16(t)”及“汽车式起重机提升质量20(t)”机械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板内计算。
二、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按设计图示表面积以“m2”计算。
三、箱涵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0m2以内的预留孔洞体积。
四、箱涵顶进项目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项目时乘以系数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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