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本定额中的材料品种、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2. 本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其他油漆、防火涂料按本定额 A.13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3. 柜类、货架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它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本定额附录。
4. 石板洗漱台定额中已包括挡板、吊沿板的石材用量,不另计算。
5. 装饰线。
(1) 木装饰线、石材装饰线、石膏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另计算。
(2) 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它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 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费乘以系数1.34。
② 天棚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费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③ 墙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费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④ 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8,材料乘以系数1.1。
6. 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7. 栏杆、栏板、扶手、弯头。
(1) 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栏杆、栏板、扶手造型图见定额附录。
(2) 栏杆、栏板子目不包括扶手及弯头制作安装,扶手及弯头分别立项计算。
(3) 未列弧形、螺旋形子目的栏杆、扶手子目,如用于弧形、螺旋形栏杆、扶手,按直形栏杆、扶手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其余不变。
(4) 栏杆、栏板、扶手、弯头子目的材料规格、用量,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材料及人工、机械不变。
8. 铸铁围墙栏杆不包括栏杆的面漆及压脚混凝土梁捣制,栏杆面漆及压脚混凝土梁按设计另立项目计算。
9. 招牌、灯箱
(1) 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上;沿雨蓬、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执行平面招牌复杂子目。
(2) 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 招牌、广告牌的灯饰、灯光及配套机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10. 美术字。
(1) 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 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11. 车库配件。
(1) 橡胶减速带、橡胶车轮挡、橡胶防撞护角和车位锁均按成品编制。成品价中包含安装材料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柜类、货架。
(1) 货架均按设计图示正立面面积(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以平方米计算。
(2) 收银台、试衣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 其他项目按所示子目计量单位计算。
2. 石板材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台面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
3. 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个、副、套或以延长米计算。
4. 镜面玻璃安装按设计图示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压条、装饰线条、挂镜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6. 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 栏杆、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8. 弯头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9. 铸铁栏杆按设计图示安装铸铁栏杆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 招牌、灯箱。
(1) 平面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 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执行平面招牌复杂型项目,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箱式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设计图示外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它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 灯箱的面层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 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12. 车库配件。
(1) 橡胶减速带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 橡胶车轮挡、橡胶防撞护角、车位锁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或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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