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章混凝土构件分为自拌混凝土构件、商品混凝土泵送构件、商品混凝土非泵送构件三部分,各部分又包括了现浇构件、现场预制构件、加工厂预制构件、构筑物等。
二、混凝土石子粒径取定: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按下表规定计算。
混凝土构件石子粒径表
石子粒径 |
构件名称 |
5~16mm |
预制板类构件、预制小型构件 |
5~31.5mm |
现浇构件:矩形柱(构造柱除外)、圆柱、多边形柱(L、T、十形柱除外)、框架梁、单梁、连续梁、地下室防水混凝土墙;
预制构件:柱、梁、桩 |
5~20mm |
除以上构件外均用此粒径 |
5~40mm |
基础垫层、各种基础、道路、挡土墙、地下室墙、大体积混凝土 |
三、毛石混凝土中的毛石掺量是按15%计算的,构筑物中毛石混凝土的毛石掺量是按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毛石、混凝土数量,其余不变。
四、现浇柱、墙定额中,均已按规范规定综合考虑了底部铺垫1:2水泥砂浆的用量。
五、室内净高超过8m的现浇柱、梁、墙、板(各种板)的人工工日分别乘以下列系数:净高在12m以内乘以1.18;净高在18m以内乘以1.25。
六、现场预制构件,如在加工厂制作,混凝土配合比按加工厂配合比计算;加工厂构件及商品混凝土改在现场制作,混凝土配合比按现场配合比计算;其工料、机械台班不调整。
七、加工厂预制构件其它材料费中已综合考虑了掺入早强剂的费用,现浇构件和现场预制构件未考虑使用早强剂费用,设计需使用时,可以另行计算早强剂增加费用。
八、加工厂预制构件采用蒸汽养护时,立窑、养护池养护费用另行计算。
九、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体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未列出定额的构件。
十、构筑物中混凝土、抗渗混凝土已按常用的强度等级列入基价,设计与定额取定不符综合单价调整。
十一、钢筋混凝土水塔、砖水塔基础采用毛石混凝土、混凝土基础按烟囱相应定额执行。
十二、构筑物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地沟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地沟,室内钢筋混凝土地沟按现浇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十三、泵送混凝土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输送泵车台班,布拆管及清洗人工、泵管摊销费、冲洗费。当输送高度超过30m时,输送泵车台班(含30m以内)乘以1.10;输送高度超过5Om时,输送泵车台班(含50m以内)乘以1.25;输送高度超过100m时,输送泵车台班(含100m以内)乘以1.35;输送高度超过150m时,输送泵车台班(含150m以内)乘以1.45;输送高度超过200m时,输送泵车台班(含200m以内)乘以1.55。
十四、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按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配合比执行,混凝土拌合楼的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铁件及墙、板中不大于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留洞所增加工、料不再另增费用。
1.混凝土基础垫层:
(1)混凝土基础垫层是指砖、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基础下的混凝土垫层,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2)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
2.基础:
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带形基础长度:外墙下条形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下带形基础按基底、有斜坡的按斜坡间的中心线长度、有梁部分按梁净长计算,独立柱基间带形基础按基底净长计算。
(2)有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梁高与梁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带形基础梁高是指梁底部到上部的高度)。超过4:1时,其基础底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上部按墙计算。
(3)满堂(板式)基础有梁式(包括反梁)、无梁式应分别计算,仅带有边肋者,按无梁式满堂基础套用定额。
(4)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它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的定额。
(5)独立柱基、桩承台: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体积计算至基础扩大顶面。
(6)杯形基础套用独立柱基定额。杯口外壁高度大于杯口外长边的杯形基础,套“高颈杯形基础”定额。
3.柱: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柱高以体积计算,应扣除构件内型钢体积。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不扣除板厚。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的高度计算。
(3)有预制板的框架柱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混凝土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相应柱身体积内计算。
(6) L、T、十形柱,按L、T、十形柱相应定额执行。当两边之和超过2000mm,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
4.梁: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梁长以体积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圈梁、过梁应分别计算,过梁长度按图示尺寸,图纸无明确表示时,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另加500mm计算。平板与砖墙上混凝土圈梁相交时,圈梁高应算至板底面。
(4)依附于梁、板、墙(包括阳台梁、圈过梁、挑檐板、混凝土栏板、混凝土墙外侧)上的混凝土线条(包括弧形线条)按小型构件定额执行(梁、板、墙宽算至线条内侧)。
(5)现浇挑梁按挑梁计算,其压入墙身部分按圈梁计算;挑梁与单、框架梁连接时,其挑梁应并入相应梁内计算。
(6)花篮梁二次浇捣部分执行圈梁定额。
5.板:
按图示面积乘板厚以体积计算(梁板交接处不得重复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以及孔洞所占体积。应扣除构件中压形钢板所占体积。其中:
(1)有梁板按梁(包括主、次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有后浇板带时,后浇板带(包括主、次梁)应扣除。厨房间、卫生间墙下设计有素混凝土防水坎时,工程量并入板内,执行有梁板定额。
(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之和以体积计算。
(3)平板按体积计算。
(4)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面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它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天沟底板与侧板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底板按板式雨篷以板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侧板按天、檐沟竖向挑板以体积计算。
(5)飘窗的上下挑板按板式雨篷以板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7)预制板缝宽度在100mm以上的现浇板缝按平板计算。
(8)后浇墙、板带(包括主、次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现浇砼空心楼板混凝土按图示面积乘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空心管、箱体及空心部分体积扣除。
(10)现浇砼空心楼板内筒芯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无机阻燃型箱体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6.墙: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墙高、墙厚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外的孔洞体积。单面墙垛其突出部分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双面墙垛(包括墙)按柱计算。弧形墙按弧线长度乘墙高、墙厚以体积计算,地下室墙有后浇墙带时,后浇墙带应扣除。梯形断面墙按上口与下口的平均宽度计算。墙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墙与梁平行重叠,墙高算至梁顶面;当设计梁宽超过墙宽时,梁、墙分别按相应定额计算。
(2)墙与板相交,墙高算至板底面。
(3)屋面混凝土女儿墙按直(圆)形墙以体积计算。
7.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在500mm以内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楼梯与楼板连接时,楼梯算至楼梯梁外侧面。当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圆弧形楼梯包括圆弧形梯段、圆弧形边梁及与楼板连接的平台,按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阳台、雨篷,按伸出墙外的板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不另计算。
9.阳台、檐廊栏杆的轴线柱、下嵌、扶手以扶手的长度按延长米计算。混凝土栏板、竖向挑板以体积计算。栏板的斜长如图纸无规定时,按水平长度乘以系数1.18计算。地沟底、壁应分别计算,沟底按基础垫层定额执行。
10.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的梁、柱现浇接头,按设计断面以体积计算,套用“柱接柱接头”定额。
11.台阶按水平投影以面积计算,设计混凝土用量超过定额含量时,应调整。台阶与平台的分界线以最上层台阶的外口增300mm宽度为准,台阶宽以外部分并入地面工程量计算。
12.空调板按板式雨篷以板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现场、加工厂预制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圆孔板内圆孔体积,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后张法预应力钢筋灌浆孔及板内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设计桩断面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以体积计算。
3.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按构件以体积计算,钢拉杆按第七章中相应子目执行。
4.漏空混凝土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形面积以面积计算。
5.天窗架、端壁、檩条、支撑、楼梯、板类及厚度在5Omm以内的薄型构件按设计图纸加定额规定的场外运输、安装损耗以体积计算。
三、构筑物工程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铁件及壁、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留洞所增加工、料不再另增费用。
伸入构筑物基础内桩头所占体积不扣除。
(一)烟囱
1.烟囱基础:
(1)砖基础以下的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底板基础,按本节烟囱基础相应定额执行。
(2)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按体积计算。
2.混凝土烟囱筒壁:
(1)烟囱筒壁不分方形、圆形均按体积计算,应扣除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筒壁体积应以筒壁平均中心线长度乘厚度。圆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中:V —— 筒壁体积;
H —— 每段筒壁垂直高度;
C —— 每段筒壁厚度;
D —— 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按实体积计算,套用现浇构件分部的相应定额执行。
(3)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柱、梁等)应按现浇构件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3.烟道混凝土:
(1)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现浇构件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2)钢筋混凝土烟道,可按本分部地沟定额按顶板、壁板、底板分别计算,但架空烟道不能套用。
(二)水塔
1.基础:
各种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基础底板和塔座),塔座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2.塔身:
(1)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塔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与水箱的分界是以水箱底部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下为筒式塔身。水箱的槽底(包括圈梁)、塔顶、水箱(槽)壁工程量均应分别按体积计算。
(3)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体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壁体积内按筒式塔身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斜柱、直柱和梁,均按体积合并计算按柱式塔身定额执行。
(4)钢筋混凝土、砖塔身内设置的钢筋混凝土平台、回廊以体积计算。平台、回廊上设置的钢栏杆及内部爬梯按第七章相应子目执行。
(5)砖砌筒身设置的钢筋混凝土圈梁以体积计算,按现浇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3.塔顶及槽底:
(1)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粱。
回廊及平台另行计算。
(2)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执行。
4.水槽内、外壁:
(1)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设保温水槽的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箱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2)水槽内、外壁以体积计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体积中计算。
5.倒锥壳水塔:基础按相应水塔基础的规定计算,其筒身、水箱、环梁混凝土以体积计算。
(三)贮水(油)池
1.池底为平底执行平底定额,其平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池底有斜坡者,执行锥形底定额。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池壁有壁基梁时,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池壁应从壁基梁上口开始,壁基梁应从锥形底上表面算至池壁下口;无壁基梁时锥形底算至坡上表面,池壁应从锥形底的上表面开始。
3.无梁池盖柱的柱高,应由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柱帽和柱座应并在池内柱的体积内。
4.池壁应分别不同厚度计算,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则自池底上表面(或壁基梁上表面)至池盖下表面。
5.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板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6.各类池盖中的进入孔、透气管、水池盖以及与盖相连的结构,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7.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按现浇构件分部的矩形梁定额计算。
(四)贮仓
1.矩形仓:分立壁和斜壁,各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立壁和斜壁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按混凝土分部的相应定额计算。
2.圆筒仓:
(1)本计价定额适用于高度在3Om以下、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
(2)圆形仓工程量应分仓底板、顶板、仓壁三部分计算。
(3)圆形仓底板以下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基础按现浇构件结构分部的相应定额计算。
(4)仓顶板的梁与挑檐板计入仓顶板体积计算,按仓顶板定额执行。
(5)仓壁高度按基础顶面至仓顶板底面(锥壳顶板和压型钢板-混凝土组合顶板至仓顶环梁上表面)高度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附壁柱、环梁(圈过梁)、两仓连接处的墙壁计入仓壁体积。
(五)地沟及支架
1.本计价定额适用于室外的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的地沟。底、壁、顶应分别按体积计算。
2.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程量内。
3.地沟预制顶板,按预制结构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4.支架均以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框架型或A字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者,其支架与操作台的体积亦合并计算。
5.支架基础应按现浇构件结构分部的相应定额计算。
(六)栈桥
1.柱、连系梁(包括斜梁)体积合并、肋梁与板的体积合并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栈桥斜桥部分不论板顶高度如何均按板高在12m内定额执行。
3.板顶高度超过20m,每增加2m仅指柱、连系梁的体积(不包括有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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